-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发布日期:2017-09-22
-
发文机关:区政府办公室
-
文件编号:洛龙政办〔2017〕48号
-
索引号:0
各镇人民政府,各办事处,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洛龙区老旧小区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9月22日
洛龙区老旧小区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洛阳市老旧小区整治推进实施方案》要求,为进一步推进我区老旧小区整治工作,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整体规划,综合整治,分类改造,一院一策”原则,以人民群众为中心,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居民的社会责任感,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实现老旧小区居民成员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
二、工作目标和实施范围
(一)工作目标。重点解决部分小区道路破损及建筑主面老化,文体活动场地设置不足、环境脏乱差、管理不到位等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进一步提升城市建设环境质量和便民利民保障水平,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2017年计划改造15个老旧小区。
(二)实施范围。城市区1990年12月31日以前建成的,目前无主管单位、无物业管理、无建立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的老旧小区。
三、整治内容
1.修缮房屋本体。对房屋外墙进行维修和粉饰,对破损的台阶、散水坡和雨搭进行修缮(拆除、更新)。
2.完善庭院照明设施。
3.对院内的道路、道牙进行整修。
4.维修庭院排水管线,疏通庭院内窨井、下水井、化粪池。
5.增设安全防范设施。安装视频监控系统,修缮或更换破损的楼道灯,有条件的住宅区可以根据居民意愿建设砖混或活动板房式门卫室等设施。
6.加大水、电改造力度,达到直供标准,交专业企业管理。
7.完善配套设施。有条件的小区可建设娱乐、健身场所和设施,配置环卫设施,修缮或改造自行车棚(库),施划停车泊位,完善电动车充电(桩、站)设施,增设晾衣架、公示栏、休闲椅等便民设施。
8.拆除影响消防通道和违法违规有碍观瞻的建(构)筑物,清理私搭乱扯线路。
9.清理美化楼道。清理乱堆杂物,修补或更换破损的单元门窗等。
10.维护补栽小区绿化。
四、方法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摸底调查(2017年9月25日前)。各镇(办事处)对辖区内的老旧小区进行摸底调查,建立台帐,相关材料报送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二)组织施工(2017年10月—11月底)。区住房城乡建设局根据老旧小区实际,科学规划,明确改造实施方案,组织施工。
(三)竣工验收(2017年11月底—12月中旬)。改造工程竣工后,实行二级验收制度,老旧小区所在镇(办事处)负责组织村(社区)和业主代表进行初验;区住房城乡建设局组织区财政局、新区办规划处、相关镇(办事处)等人员进行复验。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组织相关部门对改造的小区进行抽检。
五、推进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洛龙区老旧小区整治领导小组,区政府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区财政局局长任副组长,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城管局和安乐镇、白马寺镇、关林街道办事处、龙门街道办事处、开元路办事处分管同志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物业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指导、督促老旧小区改造工作。
(二)明确工作责任。区住房城乡建设局作为老旧小区改造牵头单位,要建立责任单位联席会议制度,加强组织协调力度,全力做好向上及各责任单位的衔接、沟通和汇报,定期通报整治进展情况。区财政局做好老旧小区改造资金落实工作。
(三)强化督查问责。实行“周查月比”制度,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要会同老干部督导团每周开展检查,每月进行评比,对进度相对滞后的相关责任单位由区政府督查室进行督办。要加大问责力度,对效能低下、工作进展缓慢的镇(办事处),由区纪委(监察局)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约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