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发布日期:2017-09-30
-
发文机关:区政府办公室
-
文件编号:洛龙政办〔2017〕52号
-
索引号:0
各镇人民政府,各办事处,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洛龙区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7年9月30日
洛龙区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42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7〕98号)精神,为扎实推进我区试点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将政务公开融入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以“内容规范全面、渠道畅通便民、程序合法严密、机制健全有效”为总要求,紧紧抓住试点契机,加大探索创新力度,全面深化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以下简称“五公开”),助推法治政府、服务政府、廉洁政府和效能政府和“首善之区”建设。
二、基本原则
(一)需求导向,群众参与。立足基层政府直接联系服务群众的实际,紧紧围绕涉及群众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领域和事项,将群众参与作为基本的工作方法,贯穿试点全过程,进行探索创新,真正取得群众认可满意的工作成效。
(二)重点聚焦,统筹推进。按照“试点先行、统筹兼顾”的工作思路,聚焦国务院办公厅确定的试点领域和内容,先行先试,以点带面,全面提升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三)标准引领,成果固化。坚持边试点、边总结、边完善,及时提炼固化好经验、好做法,探索建立与政务公开发展形势要求相适应、与规范行政权力和政务服务相匹配的制度和标准体系,促进政务公开规范长效。
三、工作目标
根据国务院和省、市政府的工作要求,2018年8月前按时保质完成试点任务,达到既定目标要求。
(一)总结提炼本区和各相关部门在推进试点工作中的做法、经验和典型案例,加强宣传报道,扩大试点工作影响。每个试点领域都要有1—2项工作经验,尤其是全区行政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网上政务大厅、“智慧洛龙”、政务基础信息共享等工作走在全市及全省前列。
(二)对照国家和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新部署、新要求,加强制度建设,建立更加完善、科学、系统的政务公开制度体系。
(三)每个试点领域涉及单位要积极在实践中探索建立可复制、可推广、可考核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和规范,为洛阳市、河南省和全国推广积累经验、奠定基础。
(四)通过试点经验的总结推广,全面拓展本区政务公开工作的广度深度,持续推进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的有机融合,不断增强政府透明度、公信力,切实提升政府效能。
四、主要任务
重点围绕国务院办公厅确定的就业创业、社会救助、社会保险、户籍管理、医疗卫生、涉农补贴、城市综合执法、养老服务等8个领域,做好以下试点工作:
(一)梳理公开事项清单。按照“分类科学、名称规范、指向明确”的要求,在前期已经梳理完成的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的基础上,按条目的方式,对每个试点领域的公开事项进行分层级细化分类,形成树状结构的公开事项清单。(牵头单位:区编办、行政服务中心。责任单位:8个领域涉及单位,各镇、办事处)
(二)编制公开事项标准。按照“要素齐全、格式规范”的要求,选取每个领域中的若干个具体公开事项,逐项确定具体公开事项的名称、依据,应公开的内容、主体、时限、方式及所处的权力运行环节(即“五公开”中的某一环节),汇总形成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实行定期审查和动态调整。在此基础上,编制具体公开事项标准规范。(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编办、区行政服务中心、区质监分局。责任单位:8个领域涉及单位)
(三)规范政务公开流程。在编制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的同时,要按照转变政府职能和推进“五公开”的要求,全面梳理和优化政务公开工作流程,健全工作机制,推动发布、解读、回应有序衔接,实现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全过程公开。(牵头单位:区行政服务中心。责任单位:8个领域涉及单位)
(四)拓展公开事项应用。认真落实“两集中两到位”,实现所有审批事项进驻行政服务大厅。按照“动态化、立体化、可视化”的要求,以“互联网+政务服务”为抓手,结合网上行政服务平台建设,逐步消除政务信息孤岛,推进政务公开事项与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的有机融合、应用联动,真正将政务公开覆盖到行政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牵头单位:区行政服务中心。责任单位:8个领域涉及单位)
(五)优化政务公开方式。按照“易于群众获取、方便群众监督”的要求,建立完善区、镇(办事处)、村三级联动,方式更加多元的政务信息发布体系。优化政府网站栏目,加强内容建设和管理,真正发挥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要综合利用政务新媒体、智慧洛龙、广播、报纸、公示栏等平台和办事大厅、便民服务窗口等场所,多渠道、多形式发布信息,方便公众查询获取,使人民群众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区行政服务中心、区网宣办、区政府信息中心,8个领域涉及单位)
五、节点安排
试点工作总体划分为三个阶段:
(一)前期准备阶段(2017年9月)。开展走访调研,明确工作思路;成立专门工作机构,统筹协调推进试点工作;对照国家和省试点方案,制定洛龙区实施方案,明确重点任务、工作步骤及主要措施;召开专题工作会议,进行动员部署。
(二)全面实施阶段(2017年10月—2018年7月)。各相关单位根据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全面抓好各项试点任务的组织实施,于2017年10月底前完成试点领域公开事项的梳理细化,形成公开事项清单;2018年4月底前完成公开事项标准的编制,迎接市级层面开展的中期评估;2018年7月底前,不断完善并确定标准体系和内容。
(三)总结评估阶段(2018年8月—2018年9月)。区政府办公室牵头,会同相关单位对本区试点工作总体情况、主要做法和成效、存在问题及建议进行总结,专报市政府,并做好迎接国务院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评估验收的各项准备。
六、具体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确保责任落实。区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领导小组负责全面统筹政务公开工作,成立由区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各试点单位和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推进小组,区政府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的综合协调、组织推进和督促检查。各试点单位要按照本方案确定的目标原则、试点内容和工作进度,制定本部门具体试点工作计划,加强机构、人员和经费保障,精心组织实施,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开展。
(二)强化过程管理,确保推进有序。建立试点工作定期例会制度,区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推进小组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工作会议,区政府办公室每月召开一次试点单位联络员会议,梳理试点工作进展,及时总结经验做法,研究解决试点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加强试点工作信息公开,在洛龙区政府门户网站首页开设试点工作专栏,展示工作推进情况,多渠道收集公众意见建议,持续改进工作。加强资料管理,各有关单位要及时做好试点工作过程中相关资料的整理归档。
(三)强化多方联动,确保工作合力。区政府办公室、区编办、区行政服务中心和各相关部门要主动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的沟通对接,积极争取业务指导和支持;要注重加强与其他试点县区的工作交流,相互学习借鉴,挖掘试点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
附件:1.洛龙区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
推进小组名单
2.洛龙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分工
和进度安排
附件1
洛龙区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
工作推进小组名单
组 长:崔光焱 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汪成海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陈 栋 区编办主任
陈应召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王兴堂 区行政服务中心主任
王红立 区质监分局局长
成 员:刘志波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督查室主任
冯治国 区发展改革委主任
张大伟 区财政局局长
陆德明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王凯旋 区农办主任
赵胜利 区农林局局长
李亚军 区卫生计生委主任
张红军 区民政局局长
张 凯 区城管局局长
张恒森 区社保中心主任
任其飞 区残联副理事长
郭耀奇 古城公安分局局长
陈新会 安乐公安分局政委
杨 树 区地税局局长
李晓洪 经开区地税局局长
李宗仁 区编办副主任
王万利 区行政服务中心副主任
王雪丽 李楼镇镇长
蒋艳萍 开元路办事处主任
附件2
洛龙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
分工和进度安排
序号 | 工作任务 | 责任单位 | 完成时限 |
1 | 制定全区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报送洛阳市政府办公室备案 | 区政府办公室 区编办 区行政服务中心 | 2017年9月底前 |
2 | 制定本单位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具体安排,细化任务措施,在本单位网站公开,并报送洛阳市政府办公室备案 | 区编办 区行政服务中心 各试点单位 | 2017年9月底前 |
3 | 梳理、编制政务公开事项目录、公开标准和公开流程 | 区编办 区行政服务中心 区质监分局 各试点单位 | 2017年11月底前 |
4 | 对试点单位梳理事项、编制标准目录、规范流程进行审核和指导 | 区编办 区质监分局 有关业务主管部门 各试点单位 | 2017年11月底前 |
5 | 开展试点工作中期评估,研究解决存在问题,督促指导工作推进 | 区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领导小组办公室 | 2018年2月底前 |
6 | 汇总编制各试点领域公开事项标准规范 | 各试点单位 区质监分局 | 2018年5月底前 |
7 | 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 | 区政府办公室 各试点单位 | 2018年7月底前 |
8 | 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 区委宣传部 区政府办公室 区行政服务中心 各试点单位 | 2018年7月底前 |
9 | 加强业务培训和工作交流 | 区委宣传部 区编办 区行政服务中心 各试点单位 | 2018年7月底前 |
10 | 完成对试点单位的检查验收和考核评估 | 区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领导小组办公室 | 2018年7月底前 |
11 | 总结全区试点总体情况、主要做法和成效、存在的问题和工作建议,形成试点工作总体报告,报送洛阳市政府办公室 | 区政府办公室 区委宣传部 区编办 区行政服务中心 各试点单位 | 2018年8月底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