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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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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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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区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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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洛龙政〔2018〕23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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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GFX20181218112806
各镇人民政府,各办事处,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洛龙区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8年8月17日
洛龙区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
(2018—2020)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战略思想,进一步明确2018—2020年全区脱贫攻坚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严格落实脱贫攻坚责任,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的指导意见》《河南省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和《洛阳市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结合我区实际,制订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引领,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坚持现行扶贫标准,坚持大扶贫格局,从注重减贫进度向更加注重脱贫质量转变,从注重完成脱贫目标向更加注重增强贫困群众获得感转变,从注重找准帮扶对象向更加注重精准帮扶稳定脱贫转变,从开发式扶贫为主向开发式与保障性扶贫并重转变,把提高脱贫质量放在首位,聚焦深度贫困村和特殊贫困群体,瞄准总攻目标,强化攻坚举措,压实攻坚责任,抓重点,强弱项,补短板,促进贫困群众稳定脱贫、可持续发展,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乡村振兴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现行标准,扎实有效推进。严格按照“两不愁三保障”要求,保障贫困家庭孩子接受九年义务教育,保障贫困人口基本医疗需求和基本居住条件,既不随意降低标准、影响脱贫质量,也不盲目拔高标准、吊高胃口。
2.坚持精准方略,提高脱贫质量。把“六个精准”要求贯穿脱贫攻坚全过程,因村因户因人精准施策,脱真贫、真脱贫,确保取得不含水分、实实在在的成果。
3.坚持问题导向,把握攻坚重点。强化问题意识,及时发现制约脱贫攻坚工作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明确主攻方向,优化政策供给,以重点突破带动全局发展。
4.坚持群众主体,激发内生动力。注重扶贫同扶志、扶智相结合,充分调动贫困地区广大干部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发扬自立自强精神,依靠自身努力改变贫困落后面貌。
5.坚持统筹兼顾,促进协调发展。加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战略的政策衔接和工作统筹,重视脱贫攻坚任务较重的非贫困村发展,实现区域发展与脱贫攻坚良性互动。
6.坚持长短结合,巩固脱贫成果。正确处理实现贫困群众如期脱贫与稳定脱贫、长远可持续发展的关系,保持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加强贫困动态监测,防范化解风险,消除返贫隐患。
(三)行动目标
在2017年整体脱贫的基础上,巩固提升脱贫成效。2018年,完成白马寺镇孔寨村脱贫摘帽;2019年,完成李楼镇二北村脱贫摘帽,我区现行标准下所有贫困户、贫困人口全部达到脱贫标准、退出脱贫序列;2020年,圆满完成各项精准扶贫任务。
二、主要任务
(一)集中力量攻坚重点难点
1.聚焦深度贫困村攻坚。要针对孔寨村、二北村两个深度贫困村分别制定专项方案,引导资源要素倾斜,因地制宜做好精准帮扶,在政策、资金和项目等方面加大投入力度,区直相关部门要结合职责分工,加大对两个村的支持力度,确保如期完成脱贫目标。要统筹整合专项扶贫和涉农资金,按照每个深度贫困村每年投入不低于50万元的标准,支持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加快实施孔寨村、二北村生产道路硬化工程及村内基础设施完善提升工程,提高道路运输服务能力,补齐硬件基础短板。积极对接引导中国·关林电商产业园、洛阳恒大轴承有限公司深化企业结对帮扶活动。
责任单位: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李楼镇、白马寺镇
2.聚焦特殊贫困群体攻坚。为特殊贫困人口提供兜底保障,摸清底数、动态管理,建立定期监测机制,每季度比对一次农村低保对象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数据,实现低保对象动态管理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识别的精准衔接,做到“有进有出、应扶尽扶、应保尽保”。做好农村低保提标工作,每年农村低保标准要高于脱贫线。对失能或半失能的农村特困人口优先提供集中供养服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平均供养标准按照不低于低保标准的1.3倍发放,2019年底前,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机构无障碍设施改造全部完成。对于经各种脱贫措施综合实施后仍不能脱贫的家庭,做好民政兜底救助工作,按照2018年每人每年800元,2019和2020年每人每年500元的标准发放救助资金。提高贫困群众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2018年提至每人每月103元,在此基础上逐年增长。继续落实高龄补贴普惠政策,确保农村70岁以上老人全部纳入生活补助范围。
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卫生计生委、区农办、区残联,相关镇(办事处)
3.聚焦脱贫任务较重的非贫困村贫困人口脱贫攻坚。根据非贫困村贫困人口脱贫任务,加大财政扶贫资金投入力度,将扶贫开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并逐年提高。非贫困村贫困人口达到20人以上,应组建由村集体主导、贫困户为主体的扶贫专业合作社,直接承接针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的产业扶贫项目。对基础条件差、贫困人口在31—50户的非贫困村,安排定点帮扶单位,派驻3人以上驻村工作队,根据支部建设情况选派第一书记;对基础条件差、贫困人口在11—30户的非贫困村,安排定点帮扶单位,镇(办事处)安排专职扶贫包村干部;贫困人口在10户(含)以下的非贫困村,镇(办事处)安排专职扶贫包村干部。
责任单位: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相关镇(办事处)
(二)大力促进贫困群众持续稳定增收
1.打好产业扶贫硬仗。坚持长短结合、大小结合、引扶结合,因地制宜发展高效种植、乡村旅游、特色加工、电子商务等脱贫产业,实现对有劳动能力和发展意愿的贫困人口产业帮扶全覆盖。产业扶贫注重一二三产融合发展,继续抓好沟域经济发展,巩固提升颐龙仙谷沟域经济示范区,实施颐龙仙谷二期工程。强化电商扶贫成效,2020年底前完成市定贫困村电商服务点建设帮扶任务和电商从业人员培训任务,农村电商网络服务体系、物流配送体系初步形成。根据省、市统一部署,认真落实光伏扶贫的新政策、新要求,争取更多贫困群众享受光伏收益。不断优化农村创新创业环境,引导返乡农民工、大学生等到农村创新创业,引领带动农民脱贫致富,促进精准扶贫。
责任单位:区农办、区发展改革委、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服务业发展局、区国土资源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区农林局、区商务局、区科技局、区旅游局,相关镇(办事处)
2.打好就业创业扶贫硬仗。把鼓励创业、扶持产业、带动就业作为实现贫困群众稳定增收的有效途径,动态完善全区劳动力信息台账,对全区农村贫困劳动力集中开展就业创业行动。2018—2020年每年培训农村贫困家庭劳动力不低于200人,落实好贫困家庭劳动力就业技能培训补贴和生活补助,定期开展为贫困劳动力送政策、送技能、送岗位、送服务活动。对当年累计外出务工6个月以上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根据其收入高低,分别给予500元、800元、1000元的奖励。开发就业公益性岗位安置贫困劳动力,支持扶贫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吸纳更多贫困人口就近就业,2018年实现已脱贫的5个贫困村和孔寨村、二北村公益性岗位全覆盖,2020年前共开发300个公益性就业岗位,巩固提高脱贫成果,实现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意愿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率达100%。
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教育局、区农办,相关镇(办事处)
3.打好生态扶贫硬仗。以安排护林防火队员公益岗位为抓手,促进生态扶贫,新增或调整护林防火队员优先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每年安排不少于6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加入护林防火队员公益岗位,年收入不低于8600元;白马寺镇、李楼镇、科技园街道办事处和龙门街道办事处各安排不低于10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加入夏、秋禁烧公益岗位,每日收入不低于50元。
责任单位:区农林局、区财政局、区农办,相关镇(办事处)
4.打好金融扶贫硬仗。不断提高金融扶贫工作水平,全面提升金融服务、加强风险防控体系建设,扩大资金使用规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2018年,贫困户获贷率达到50%,到2020年,实现有信贷需求且符合信贷条件的贫困户“应贷尽贷”。依托村级党群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推进普惠金融服务站建设。
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政府金融办、区财政局、区农办,各镇(办事处)
(三)全面提升农村基本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水平
1.高质量落实好健康扶贫行动。强化大病集中救治、疾病应急救助等帮扶措施,贫困人口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门诊病种增加到25种以上,贫困人口重特大疾病医疗门诊病种、门诊慢性病种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报销比例提高到85%。全面落实《洛阳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再保险实施方案》,按照每人每年198元的筹资标准,为建档立卡贫困群众建立补充医疗保障机制。继续实施洛龙区农村地区贫困人口和60岁以上老年人住院医疗二次报销政策,区财政拿出扶贫专项资金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办理小额人身保险,新农合个人缴费部分由区财政全额补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院医保合规自费部分按照100%(二级医疗机构)和50%(三级医疗机构)给予补助。加强农村地区疾病预防控制,持续开展65岁以上老人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每年一次免费体检工作。2018年,对患有儿童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食管癌、胃癌等9种大病的贫困人口实行集中救治,覆盖所有贫困人口,2020年实现农村贫困人口大病应治尽治、不落一人,慢性病签约覆盖所有贫困人口。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2018年完成25座以上农村卫生室标准化改造,2020年全区农村卫生室全部实现标准化改造。
责任单位:区卫生计生委、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妇联、区农办、相关镇(办事处)
2.高质量落实好教育扶贫行动。精准认定资助学生资格,实现贫困家庭学生教育保障和资助政策全覆盖,对符合助学贷款条件的贫困学生做到“应贷尽贷”,确保不让一个贫困家庭学生因贫失学。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从学前教育至高等教育分别给予600—3000元/生/年资助,让教育扶贫更加扎实有效。
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农办,相关镇(办事处)
3.高质量落实好扶贫助残行动。把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全部纳入农村低保范围。全面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制度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每月每人补贴标准均不低于100元。落实建档立卡残疾人特殊救助政策,为已享受优惠政策和未享受优惠政策的建档立卡残疾人每年发放1500元、1000元的特殊救助金;落实免费为残疾人办证政策,实现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在申领自愿的原则下“应办尽办”。对0—6岁贫困残疾儿童提供抢救性康复服务和康复救助,发现1例救助1例。实施贫困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计划,2018—2020年每年确保残疾人康复服务和康复器具适配率不低于80%。实施贫困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2018年完成改造30户,2019年底前对符合条件的贫困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实现全覆盖。为有需求的贫困精神残疾人提供每人每年840元的免费服药补贴和因精神类疾病住院一次性补贴2000元;为辖区0—80岁持证残疾人办理人身意伤害保险。
责任单位:区残联、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农办,各镇(办事处)
4.高质量落实好危房改造清零行动。严格执行危房改造面积和资金补偿标准,按照贫困户脱贫时住房安全有保障的要求,全面完成贫困户危房改造任务。2018年,实现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清零。2019年,重点做好查漏补缺工作。
责任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农办,各镇(办事处)
5.高质量落实好文化扶贫行动。继续加强公共文化基础设施提升,2019年底前,全区现有贫困村均建有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全部达到“七个一”标准,即:有一个功能室齐全的文化活动室、一个文体广场、一个简易戏台、一套广播器材、一套文化器材、一个宣传栏、一套体育器材的基层综合性文化中心。大力开展“文化下乡”惠民工程,2018—2020年,确保贫困村每村每月一场电影,文化惠民“百场戏”活动向贫困村倾斜,区文化馆、区图书馆每年针对贫困村开展流动服务总次数均不低于15次。
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区财政局、各镇(办事处)
(四)加快改善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
1.大力推进交通扶贫工程。2018年完成焦潘路、火穆线等12条共8.4公里农村公路改造提升,以及21个村庄内的76条10.9公里村内道路硬化。2019年完成12条9.4公里农村公路改造提升。2020年完成13条22.5公里农村公路改造提升, 对李楼镇、白马寺镇、安乐镇等农村道路进行绿化提升,实现全区所有村庄都有一条5米宽柏油路或水泥路通到村口,通组通户道路全硬化。坚持“建管”结合,2020年底前,实现全区村道养护队伍专业化建设。
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各镇(办事处)
2.大力推进饮水安全工程。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2018年底前完成刘富村、曙光村等6个非贫困村(有贫困人口)的集中供水提升改造项目工程。把农村安全饮水水质检测纳入常态化,每年对现有自备井行政村水源井的水质进行检测,确保居民的饮水安全。
责任单位:区水利局、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各镇(办事处)
3.大力推进农村环境整治提升工程。加快推进农村“厕所革命”,每个村庄新建1—3座无害化卫生公厕,改扩建现有旱公厕为无害化卫生公厕,2018年底前,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旱厕全面消除;2019年底前,规划区以外村庄公厕户厕实现无害化改造;2020年,全面查缺补漏、巩固提升改造水平。开展全域垃圾整治,2018年建立“户清、村集、镇收、区运”的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理体系,实现生活垃圾密闭化收集和集中处理,2020年彻底解决垃圾围城问题。各镇(办事处)要开展“卫生文明户”评比活动,对卫生保持好的家庭,发放“卫生文明户流动红旗”并给予一定的生产生活物资激励,同时实行动态管理,每周检查评比一次,对卫生保持不好的将摘除流动红旗,让群众形成清洁家园的自我推动力。规范限制农村畜禽养殖,2018年底前完成全区禁养区、限养区内环保不达标的养殖场(户)关闭工作。
责任单位:区农办、区卫生计生委、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规划分局、区城管局、区农林局,各镇(办事处)
4.大力推进环境污染防治工程。加快实施全域污水整治,认真落实《洛龙区城乡统筹区域污水专项规划》,结合每村实际,坚持雨污分流,宜入市政污水管网的要应入尽入,不宜入管网的采取两村或三村合建小型污水处理站解决,解决好污水处理后续提灌再利用等问题,2018年底前,完成安乐、李楼区域及伊河两岸村庄污水整治,确保84个村主干道污水全部治理到位,杜绝污水横流现象;2020年底前,全区农村区域污水整治全部完成。加大农村河渠黑臭水体整治,重点围绕伊渠、大青渠、新大明渠、老大明渠、古洛渠、胜利渠实施清淤、排污口截污、绿化等工作。巩固提升大气污染防治,大力推进农村区域“气代煤”“电代煤”改造步伐,具备条件的农村区域基本实现天然气入户。扎实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加强白马寺镇、李楼镇等耕地集中区农用地土壤、水源地周边土壤保护。
责任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国土资源局、区水利局、区环保分局,各镇(办事处)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夯实攻坚责任。坚持以脱贫攻坚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围绕脱贫攻坚“四大硬仗”“五大行动”“四大工程”,层层压实镇(办事处)、村、行业部门和帮扶责任人的具体责任、直接责任、服务责任和帮扶责任,树立导向、奖优罚劣、动真碰硬,确保脱贫攻坚责任上肩、任务落实到地。
(二)创新推进机制,提高工作实效。区政府常务会议每季度听取一次脱贫攻坚工作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适时召开全区脱贫攻坚推进大会或分区域、分行业组织现场观摩活动。建立健全深度贫困村和贫困户全面评估分析、行业扶贫例会、督查巡查、考核评价等机制,深入贯彻落实《河南省扶贫开发条例》,提高脱贫攻坚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水平。
(三)激发内生动力,汇聚社会合力。坚持外部帮扶与激发内生动力并重,深入挖掘培育贫困户人穷志坚、自立自强、脱贫致富、创业创新等先进典型,认真落实各项激励奖励措施,引导贫困群众克服等靠要思想,变“要我脱贫”为“我要脱贫”。持续推进“百企帮百村”精准扶贫行动,积极发挥“中国社会扶贫网”平台作用,动员社会爱心企业、爱心人士奉献资金、力量,架起扶贫对象和社会爱心之间的桥梁。
(四)提供资金保障,加强资金监管。足额筹措安排区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加强财政扶贫资金的动态监控,在确保项目质量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专项扶贫资金和统筹整合资金年度支出进度分别达到92%、80%以上。健全公示公告制度,中央、省、市、区财政扶贫资金分配结果一律公开,镇(办事处)、村两级扶贫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情况一律公开,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五)转变工作作风,严肃执纪问责。把作风建设贯穿脱贫攻坚全过程,以作风攻坚促脱贫攻坚,持续开展“一转三推进”工作,即持续转变干部作风,着力推进党的十九大精神进村入户,着力推进党的脱贫攻坚政策落实落细,着力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各项举措落地见效。重点解决脱贫攻坚主体责任落实不力、资金滞留严重、项目进展缓慢、建档立卡动态管理不到位、档案资料不齐全、管理不善等问题。
(六)建立长效机制,巩固脱贫成效。脱贫攻坚期内,坚持脱贫攻坚政策、体制、责任、措施“四个不变”和脱贫攻坚工作力度、资金支持、人员、标准“四个不减”,对已脱贫人口脱贫不脱帮扶、脱贫不脱政策、脱贫不脱项目,对已脱贫村联系领导不变、支持力度不减、帮扶队伍不撤。高度关注返贫问题,适时组织开展“脱贫成效回头看”,指导帮助已脱贫村和脱贫人口建立稳定脱贫长效机制。提高工作前瞻性、科学性,针对脱贫攻坚战中可能出现的各类风险,加强分析研判,采取有效措施,做好防范处置,确保贫困群众和全区人民一道迈进全面小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