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发布日期:2019-01-15
-
发文机关:区政府办公室
-
文件编号:洛龙政通〔2019〕1号
-
索引号:GFX20190614163922
根据省政府公布的《隋唐洛阳城保护总体规划》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文物保护工作的最新批示精神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隋唐洛阳城国家历史文化公园规划建设的总体工作部署,现将洛龙区安乐镇辖区隋唐洛阳城保护范围区域涉及的违法建设依法拆除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安乐镇人民政府作为拆除主体,依法拆除隋唐洛阳城保护范围区域内洛阳新韶事业有限公司安置房、万普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展厅和厂房、洛阳腾飞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宿舍楼项目等文物违法建设。
二、上述违法建设的权属单位或个人要积极主动与安乐镇人民政府对接,于2019年1月20日前完成自行拆除,当事人逾期不拆除的,依法采取强制拆除等措施。
三、隋唐洛阳城保护范围区域违法建设拆除的各有关单位、个人要树立大局观念,积极配合支持做好拆除工作,共同维护良好的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秩序。
四、对于妨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违法行为,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五、各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和行政执法人员出现失职、渎职、徇私舞弊、以权谋私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依法依纪从严追究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特此通告。
2019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