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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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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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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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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洛龙政办〔2021〕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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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C001-0497-2021-0018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洛龙区校外培训机构托管机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2021年7月1日
洛龙区校外培训机构托管机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安全工作紧急会议精神,深刻汲取商丘市柘城县“6.25”火灾事故教训,切实规范校外培训机构、托管机构举办行为,及时消除校外培训机构、托管机构消防安全隐患。现制定《洛龙区校外培训机构托管机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如下:
一、治理范围
全区范围内面向中、小学生的校外培训机构、托管机构。
二、治理重点
(一)全面提升校外培训机构、托管机构消防、卫生管理水平,对证照齐全类机构重点检查是否符合消防、卫生等安全管理规定,是否全面落实“人防、物防、技防”等各项工作措施,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是否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等。
(二)全面关停无证无照校外培训机构、托管机构;对在民房内举办的校外培训机构、托管机构一律予以取缔。
三、工作安排
按照“停业整顿、自查自纠、申请验收、现场复核”及“合格一个复课一个”的工作原则,对辖区各类校外培训机构及托管机构进行全范围无死角的集中治理。凡未进行现场复核并验收合格的机构,均应处于停业整顿状态,不得擅自恢复营业。
(一)全面停业整顿阶段(2021年7月5日前)
停业整顿期间,各校外培训机构、托管机构对照《洛阳市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等文件要求进行自查。重点检查本机构是否符合消防、卫生等安全管理规定,是否全面落实“人防、物防、技防”等各项工作措施,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是否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立行立改,抓紧整改到位。
(二)申请验收阶段(2021年7月6日至7月7日)
凡证照齐全的文化类培训机构、已办理营业执照的艺术类培训机构及午托机构,在完成自查自纠工作后,填写《洛龙区校外培训机构托管机构安全工作自查自纠表》提交验收申请,等候现场验收。各机构自查自纠表及验收申请书面材料报送至洛龙区教育体育局民促中心(洛龙区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
(三)现场复核阶段(2021年7月8日至7月15日)
由区教育体育局联合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城市管理局、洛龙公安分局、消防救援大队及各镇(街道),以镇(街道)为单元组成联合验收工作组,对提交验收申请的培训机构、托管机构逐个进行现场复核。按照“合格一个复课一个”的原则,联合验收工作组对照《洛龙区校外培训机构安全工作现场复核表》(附件1)、《洛龙区托管机构安全工作现场复核表》(附件2)对各机构消防安全状况等逐项对照检查,复核合格的现场张贴开课通知单准予开课。复核不合格的继续整改,直至复核合格方可开课。
(四)取缔无证无照机构阶段(2021年7月16日至7月30日)
对经整改后依然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培训机构、托管机构以及各类无证无照机构,由各镇(街道)牵头组织区教育体育局、区民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城市管理局、洛龙公安分局、消防救援大队等单位开展综合执法行动,依法依规予以取缔。对在民房内举办的校外培训机构、托管机构,由各镇(街道)落实属地管理主体责任,组织各社区(行政村)进行取缔,各相关部门予以积极配合。
四、组织领导
成立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区教育体育局、区民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城市管理局、洛龙公安分局、消防救援大队及各镇(街道)为成员单位的洛龙区校外培训机构、托管机构集中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教育体育局,统筹推动校外培训机构、托管机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开展。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如下:
区教育体育局:负责全区校外培训机构及托管机构治理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组织推动;负责对证照齐全校外培训机构存在的突出安全问题牵头进行治理;负责配合各镇(街道)对无证无照校外培训机构和托管机构进行依法查处。
区民政局:负责整治已领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校外培训机构的整治工作。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涉及成人技能培训的机构进行整治;配合各镇(街道)对无证无照校外培训机构、托管机构涉及的非法用工行为进行整治。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指导和配合各镇(街道)对校外培训机构、托管机构经营场所中存在的房屋安全、物业管理方面问题进行整治。
区市场监管局:负责整治校外培训发布虚假广告、违规招生宣传及违规收费等行为;负责整治不符合食品经营管理规定存在安全隐患的校外培训机构和托管机构;配合各镇(街道)对无证无照校外培训机构及托管机构进行依法查处。
区城市管理局:负责对违规设立的培训机构、托管机构广告及招牌进行全面清理。
洛龙公安分局:负责做好对培训机构、托管机构安全防范的监管指导工作;配合各镇(街道)及教育体育、市场监管等部门对校外培训机构、托管机构的查处工作;对培训机构、托管机构和经营个人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消防救援大队:负责对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校外培训机构和托管机构进行整改指导。
各镇(街道):负责牵头取缔无证无照校外培训机构及托管机构,负责取缔辖区在民房内举办的校外培训机构及托管机构。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由区校外培训机构、托管机构集中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对集中整治工作进行统一领导。整治期间,领导小组定期听取各成员单位整治工作推进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整治工作推进中的疑难问题。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集中整治工作,明确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抽调人员组建工作专班专门负责具体整治工作,确保整治工作扎实推进。
(二)强化协调联动。各单位要在区校外培训机构、托管机构集中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主动履职。区教育体育局要发挥好校外培训机构行业监管总牵头组织协调作用,各镇(街道)要履行好属地管理责任,区政府各相关部门、各有关单位要积极主动履行好法定职责。各单位要站位大局,主动配合,认真履职尽责,形成强大工作合力。对拒不整改、整改无效的校外培训机构和托管机构,各部门要根据各自工作职责依法依规对机构和个人进行查处,实施联合惩戒。对培训机构和经营个人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各镇(街道)要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做好集中整治期间维稳善后工作。
(三)加强宣传报道。各成员单位和全区各中小学校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电子显示屏等渠道加强宣传,宣传对无证无照校外培训机构和托管机构集中整治相关信息及培训机构收费、退费等相关政策,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合法培训机构信息,引导学生及家长理性选择培训机构、托管机构。同时,加大对消费维权的宣传,引导学生及家长依法依规维权。
(四)完善长效机制。以此次集中整治为契机,认真总结经验,积极探索和建立完善区、镇(街道)、社区(村)三级联动综合监管机制,逐步形成巡查发现、归口受理和分派协调、违法查处等各环节分工负责、共同履职的长效机制。建立完善巡查发现机制,充分发挥镇(街道)属地管理作用,经常性开展日常巡查,及时发现违规违法办学行为和托管行为。建立由区教育部门牵头的归口受理机制,对巡查发现或投诉举报的线索进行初步核实,并及时分派到各职能部门予以查处。建立完善违法查处机制,对无证无照机构,由各镇(街道)联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以及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公安、住建、城管、消防等部门建立联合执法机制,依据法定职责对违法违规行为予以查处。
附件:1.洛龙区校外培训机构安全工作现场复核表
2.洛龙区托管机构安全工作现场复核表
附件1
洛龙区校外培训机构安全工作现场复核表
所属镇(街道): 检查时间: 年 月 日
单位(盖章) | 电话 | ||||||||||
单位负责人 | 地址 | ||||||||||
项 目 | 检查内容 | 是(否) | |||||||||
证照方面 | 1、是否办理办学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 | ||||||||||
教育教学 方面 | 2、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场所内不得开设宗教课程和进行宗教活动 | ||||||||||
3、是否与家长签订《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 | |||||||||||
4、是否存在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等违背教育规律培训 | |||||||||||
5、是否与中小学招生挂钩 | |||||||||||
6、培训时间是否与中小学生上课时间冲突、结束时间是否晚于20:30 | |||||||||||
7、是否布置作业 | |||||||||||
消防 方面 | 8、学生总人数是否超标 | ||||||||||
9、单位是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消防安全重点部位 | |||||||||||
10、是否为“三合一”场所,场所内是否住人,是否做饭 | |||||||||||
11、是否制定消防应急预案,有无演练记录 | |||||||||||
12、是否对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员工对组织疏散,消防器材使用方法等常识是否清楚、熟练 | |||||||||||
13、是否落实每日防火巡查制度,巡查记录是否完善 | |||||||||||
14、是否设置疏散指示标识、应急照明等设施,是否保持完好有效 | |||||||||||
15、是否保持疏散通道畅通 | |||||||||||
16、是否存在违规乱拉乱接电线,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等情况;是否存在采用可燃、易燃材料装修情况 | |||||||||||
17、是否在外墙、门窗设置影响逃生、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 |||||||||||
18、是否在显著位置设置禁烟标识,是否有人员在公众场所吸烟 | |||||||||||
疫情防控 方面 | 19、是否有疫情防控制度,是否有防疫物资储备 | ||||||||||
20、日常防疫如卫生、消杀、测温、外来人员登记等工作落实情况 | |||||||||||
经营行为 方面 | 21、是否存在虚假广告宣传、广告进校园情况 | ||||||||||
22、是否存在一次性收费超过三个月或60个课时 | |||||||||||
23、餐饮服务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 |||||||||||
24、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 | |||||||||||
社会治安 方面 | 25、是否存在危害社会治安方面的安全隐患、是否存在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 | ||||||||||
房屋使用 方面 | 26、房屋使用性质是否符合规定 | ||||||||||
存在问题及整改 意见 | |||||||||||
综合评价 | |||||||||||
签字 | 镇 (街道) | 区市场 监管局 | 消防 救援大队 | 洛龙 公安分局 | 区住房和 城乡建设局 | 区城市 管理局 | 区教体局 | ||||
附件2
洛龙区托管机构安全工作现场复核表
所属镇(街道): 检查时间: 年 月 日
单位(盖章) | 电话 | |||||||||
单位负责人 | 地址 | |||||||||
项目 | 检查内容 | 是(否) | ||||||||
证照 方面 | 1、是否办理工商营业执照 | |||||||||
2、是否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 | ||||||||||
消防安全 方面 | 3、单位是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消防安全重点部位 | |||||||||
4、托管学生总人数是否超标 | ||||||||||
5、是否制定消防应急预案,有无演练记录 | ||||||||||
6、是否对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员工对组织疏散,消防器材使用方法等常识是否清楚、熟练 | ||||||||||
7、是否落实每日防火巡查制度,巡查记录是否完善 | ||||||||||
8、是否设置疏散指示标识、应急照明等设施,是否保持完好有效 | ||||||||||
9、是否保持疏散通道畅通 | ||||||||||
10、是否存在违规乱拉乱接电线,是否存在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液化气罐等情况;是否存在采用可燃、易燃材料装修情况 | ||||||||||
11、是否在外墙、门窗设置影响逃生、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 ||||||||||
12、是否在显著位置设置禁烟标识,是否有人员在公众场所吸烟 | ||||||||||
疫情防控 方面 | 13、是否有疫情防控制度,是否有防疫物资储备 | |||||||||
14、日常防疫如卫生、消杀、测温、外来人员登记等工作落实情况 | ||||||||||
经营行为 方面 | 15、餐饮服务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 |||||||||
16、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 | ||||||||||
社会治安 方面 | 17、是否存在危害社会治安方面的安全隐患、是否存在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 | |||||||||
房屋使用 方面 | 18、房屋使用性质是否符合规定 | |||||||||
存在问题及整改 意见 | ||||||||||
综合评价 | ||||||||||
签字 | 镇(街道) | 区市场监管局 | 消防救援大队 | 洛龙公安分局 |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区城市管理局 | 区教体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