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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洛龙区农业农村局原粮初清设备与除尘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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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9-08-19
来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经批准,百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洛阳市洛龙区农业农村局的委托,对洛阳市洛龙区农业农村局原粮初清设备与除尘改造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 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现将有关采购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洛阳市洛龙区农业农村局原粮初清设备与除尘改造项目
2.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3. 财政部门批复编号:洛龙集采【2019】107号
4.代理机构采购编号:HNBH-LY-2019-051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自筹资金
6. 预算金额:33.3万元
7. 供货期:30日历天完成供货并安装完毕
8. 质保期: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
9.标包划分:一个标包
10. 政策支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优先中小微企业
11. 本项目不采购进口产品
二、采购内容: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2、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供应商应提供2018年的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最近一个月的财务报表。
4、供应商须提供2019年1月以来任意1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投标的,提供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
6、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5号)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也即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重大案件查询栏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加投标。供应商必须将本公司在上述三个网站相关栏目的信用记录截图打印,分别装订入磋商响应文件正副本(应当将信用记录清晰展开打印,否则视同未提供)。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本项目资格审查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五、报名时间及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地点:
1.报名及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的时间:2019年8月19日至2019年8月23 日,上午09:00—12:00时,下午14:30—18:00时(节假日和公休日除外)。
2. 获取地点:洛阳高新区延光路与翠微路交叉口西500米火炬创业园B座4楼 406室
3. 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500元/套,现金支付,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六、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证件:
1.法定代表人本人报名的,提供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报名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注:上述资料报名时审验原件并留存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和法人印鉴)。
七、响应文件递交:
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8月30日09时30(北京时间);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地点: 洛阳市洛龙区行政服务中心2楼东204开标室(政和路与广利街交叉口西南角)。
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
本公告同时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洛阳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九、联系方式
名 称:洛阳市洛龙区农业农村局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212号
联系人:刘先生 李女士
电 话:0379-63322629
采购代理机构:百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高新区延光路与翠微路交叉口西500米火炬创业园B座4楼406室
联 系 人:陈女士 徐先生
电 话:0379-65199150
电子邮箱:hnbhlyfgs@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