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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天一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洛阳市洛龙区财政局委托,就洛阳市洛龙区社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代理银行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磋商。

一、磋商项目及编号:

    1.项目名称:洛阳市洛龙区社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代理银行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

      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洛龙集采【2019】191号;

      代理机构编号:HNTYLY-2019-69;

二、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三、磋商项目简要说明:

    1.磋商内容:为确保社保基金安全、高效运行,洛龙区财政局采用竞争性方式择优确定2家社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代理银行;服务期限:三年;

    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四、合格供应商除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须为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 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等吸收公众存款的金融机构及政策性银行。持有中国银行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授权单位核发的《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或《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并在洛阳市设有中心支公司以上(含中心支公司)分支机构的公司(不含营销服务部、业务部代办处等分支机构)。同一公司的不同支(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磋商;

    3.供应商须提供近六个月中任意三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供应商提供2018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分支机构提供总行的审计报告复印件);

    5.供应商须提供签署企业经营信誉及风险控制承诺书和廉政承诺书;

    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五、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9年10月30日至2019年11月05日上午08:30-12:00;下午15:00-18:00(北京时间工作日);

六、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现场获取,河南天一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洛阳市西工区中州中路329号枫叶国际广场2502室);

    获取时须携带下列材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分支机构提供负责人身份证明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查看原件留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1套,资料不完整不清晰的不予接纳;

    注:按以上要求领取了磋商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由磋商小组独立负责。

    磋商文件售价每份500元/份,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七、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2019年11月12日上午09时30分。

八、磋商响应文件接收和磋商地点:洛阳市洛龙区行政服务中心2楼东204开标室(政和路与广利街交叉口西南角)。

九、本公告已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公告期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采购单位名称:洛阳市洛龙区财政局

    采购单位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212号

    联系人:程女士

    电  话:0379-65156898

十一、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河南天一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洛阳市西工区中州中路329号枫叶国际广场2502室

    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0379-69896006

    电子邮箱:hntyly888@163.com

十二、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磋商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如果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