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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龙区洛阳东胜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大数据城市书屋(新址)及配套设施工程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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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1-01-12
来源:
一、项目编号:洛龙集采【2020】121号
二、项目名称:洛龙区洛阳东胜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大数据城市书屋(新址)及配套设施工程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湖南鑫和强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株洲市渌口区南洲镇南洲村石子塘组(村部办公楼一楼105、106)
成交金额:138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大数据城市书屋(新址)及配套设施工程
施工范围:施工图纸、答疑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施工工期:30日历天。
项目经理:文岳军
执业证书信息:二建、湘243002071497
质量目标: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扬尘防治目标:做到“七个100%,八个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做到达标生产。
五、评审专家名单:李谦 、辛建厚 、蒋希利 、张光爵 、张昊伦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成交供应商参照《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标准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成交服务费12660元整。
七、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
本次成交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洛阳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 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2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2. 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洛阳东胜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863创智广场3号楼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0379-6555356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洛阳市东虹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芳林南路芳林大厦2203室
联系方式:吕女士 代女士 0379-633336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吕女士 代女士
电 话:0379-63333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