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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洛龙区龙门街道办事处东山大道裴村段环境提升改造--外墙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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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1-02-04
来源:
项目概况 | ||||
东山大道裴村段环境提升改造--外墙工程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洛阳市涧西区中弘中央广场A座1407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1月2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洛龙政采竞磋-2021-1 | ||||
2、项目名称:东山大道裴村段环境提升改造--外墙工程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预算金额:1,941,840.53元 | ||||
最高限价:1941840.53元 | ||||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1 | 东山大道裴村段环境提升改造--外墙工程 | 1941840.53 | 1941840.53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 ||||
5.2采购范围:磋商文件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 ||||
5.3项目概况:本工程为东山大道裴村段环境提升改造--外墙工程,建设地点位于洛阳市洛龙区裴村,主要工程概况:墙面粉,铲除外墙科,涂外墙料等。 | ||||
5.4工期:10日历天 | ||||
5.5质量: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 ||||
5.6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 ||||
6、合同履行期限:10日历天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企业采购;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 ||||
3.2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
3.3拟任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建造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单位公章及法人章及项目经理签字)。 | ||||
3.4供应商须附以下任意一项财务证明材料:①2018年或2019年任意一年的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②近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的财务状况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③季报(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④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
3.5供应商需提供2020年1月以来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保和缴税的证明资料:主要是缴纳税收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 ||||
3.6外省企业进豫承揽业务的,磋商开启前需通过“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按规定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在豫人员信息,否则其响应将不被接受; | ||||
3.7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5号)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也即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重大案件查询栏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加响应。供应商必须将本公司在上述三个网站相关栏目的信用记录截图打印,分别装订入响应文件正副本. | ||||
3.8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021年01月14日 至 2021年01月20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洛阳市涧西区中弘中央广场A座1407室 | ||||
3.方式:现场获取,需携带以下资料:(1)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3)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 ||||
4.售价:300元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1.时间:2021年01月2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洛阳市洛龙区行政服务中心3楼东309开标室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1.时间:2021年01月2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洛阳市洛龙区行政服务中心3楼东309开标室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2021年01月14日至2021年01月20日。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上述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如果有)。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洛阳市洛龙区龙门街道办事处 | ||||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龙门大道828号 | ||||
联系人:王女士 | ||||
联系方式:13623793129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河南一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洛阳市涧西区中弘中央广场A座1407室 | ||||
联系人:杨女士 | ||||
联系方式:15517915783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杨女士 | ||||
联系方式:1551791578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