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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龙区安乐镇聂湾安置小区安全饮水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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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8-10-09
来源:区财政局
一、招标条件:
洛龙区安乐镇聂湾安置小区指挥部关于洛龙区安乐镇聂湾安置小区安全饮水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实施,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洛龙区安乐镇人民政府,现委托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洛龙区聂湾安置小区安全饮水工程
2.2 招标编号:LHLYGC2018-255
2.3 招标范围:本项目主要有基础200mm高笺版基础、370mm厚砖墙、顶板上方布置150mm厚C20混凝土板,外墙外边线外扩1米、内外墙20厚防水砂浆粉刷;100,米水井;无塔供水器、消毒器、排污泵、管道、配电箱、照明等。
2.4 工期:40日历天
2.5 服务地点:洛龙区
2.6 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2.7 资金来源及最高预算限价金额:财政资金、344887.52元
2.8 质量要求: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劳务)。
3.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网址“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网址“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招标项目(查询日期为发布公告之后,提供网页并加盖投标公章)。
3.4本次招标项目采取资格后审,资格审查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5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信息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证件:
4.1.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4.1.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4.1.3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信息;
注:上述资料报名时审验原件并留存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4.2报名时间:2018年10月10日----2018年10月12日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4.3报名地点:洛阳市南昌路与九都路交叉口壹号城邦10栋506室
4.4谈判文件的获取:符合报名资格要求后现场获取,工本费200元/套,售后不退。
4.5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按照洛阳市政府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标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10月15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洛阳市南昌路与九都路交叉口壹号城邦10栋503室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七、联系方法:
招标人:洛龙区安乐镇聂湾安置小区指挥部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
联系人:郑女士 电 话:13653870575
代理机构: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南昌路与九都路交叉口壹号城邦10栋506室
联 系 人:张女士
电 话:0379-62220309
电子邮箱:hnlhlyfgs@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