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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洛龙区9座全域污水处理站运维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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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9-12-11
来源:
河南天一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洛阳龙丰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委托,就洛阳市洛龙区9座全域污水处理站运维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按规定程序进行了磋商,现就本次磋商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洛阳市洛龙区9座全域污水处理站运维服务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洛龙集采【2019】080号;
代理机构编号:HNTYLY-2019-68;
三、项目预算金额:财政资金,122.5万元;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支持小微(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企业;
五、项目基本情况(包括数量、规格描述等):本项目共一个标段;采购内容为洛阳市洛龙区9座全域污水处理站运维服务;服务期限为一年;
六、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日期:2019年10月18日;
磋商评审日期及地点:2019年11月01日09时30分,地点为:洛阳市洛龙区行政服务中心3楼评标室(政和路与广利街交叉口西南角);
七、磋商小组名单:王春平、张艳丽、孙战杰;
八、成交信息:
成交人名称:江西金达莱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成交价:1160000.00元;
成交人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长堎外商投资开发区工业大道459号;
项目负责人:曹鑫康;
九、公告媒体:《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公告期为1个工作日。
十、公告日:2019年11月5日。
十一、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2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十二、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三、采购代理服务费:按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所规定的收费标准的计取,金额:16280.00元,由成交人支付。
十四、联系方式:
1.采购人:洛阳龙丰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洛龙区开元大道212号
联系人:孙先生
联系方式:0379-60152611
2.采购代理机构:河南天一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西工区中州中路329号枫叶国际广场2502室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方式:0379-69896006
十五、附洛阳市洛龙区9座全域污水处理站运维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