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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洛龙区太康东路街道办事处太康东路街道办事处大东村整村拆除工程-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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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1-04-29
来源: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采购项目编号:洛龙政采公开-2021-15 | ||||||
2、采购项目名称:太康东路街道办事处大东村整村拆除工程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1年03月30日 | ||||||
5、评审日期:2021年04月21日 | ||||||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 ||||||
1、本项目为大东村整村拆除及垃圾清运工程,大东村整村主体建筑面积约为302676平方米。包括拆除普通民用房屋、垃圾装车外运15km、垃圾处理费缴纳、扬尘治理等分项工程。 | ||||||
2、资金来源及预算控制单价:财政资金,控制价:48.09元/平方米。 | ||||||
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 ||||||
4、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 | ||||||
5、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文件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 ||||||
6、质量目标:符合政府相关单位发布的现行施工扬尘治理及运输、垃圾清运消纳等相关规定。 | ||||||
7、安全目标:杜绝死亡、重伤事故。 | ||||||
8、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 | ||||||
9、扬尘防治目标:做到“七个 100%,八个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做到达标生产。 | ||||||
三、中标情况 |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
1 | 本项目为大东村整村拆除及垃圾清运工程,大东村整村主体建筑面积约为302676平方米。包括拆除普通民用房屋、垃圾装车外运15km、垃圾处理费缴纳、扬尘治理等分项工程。 | 河南久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河南省焦作市解放区民主南路1319号解放区综合服务产业园区B907 | 48.02 | 元/平方米 | |
序号 | 名称 | 名称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
1 | 太康东路街道办事处大东村整村拆除工程 | 太康东路街道办事处大东村整村拆除工程 | 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 | 彭真 | 豫241152046045 | |
四、评审专家名单 | ||||||
赵俊现(组长)、梁学林、黄琰、杨成伟、聂杏莉、麻鹏飞(业主代表)、李孟晓(业主代表) | ||||||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
收费标准:本次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向本代理机构支付,支付标准依据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 ||||||
收费金额:80,836.00元 | ||||||
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 ||||||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021年04月21日 至 2021年04月22日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1.评标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七楼评标六室。 2.公告日即为中标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2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中标单位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中标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中标单位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3.投标单位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中标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再受理。 | ||||||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洛阳市洛龙区太康东路街道办事处 | ||||||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太康东路街道办事处 | ||||||
联系人:李先生 | ||||||
联系方式:0379-69952919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河南志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永泰街38号正大国际西区7号楼609 | ||||||
联系人:曹女士 | ||||||
联系方式:0379-60359666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曹女士 | ||||||
联系方式:0379-6035966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