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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洛龙区北京第二实验小学洛阳分校护眼灯改造项目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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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1-11-26
来源:区财政局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洛龙政采竞磋-2021-157
2、采购项目名称:洛阳市洛龙区北京第二实验小学洛阳分校护眼灯改造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1年11月08日
5、评审日期:2021年11月23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成交金额 | 单位 | |
01 | 洛阳市洛龙区北京第二实验小学洛阳分校护眼灯改造项目 | 河南叠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郑州市金水区顺河路17号1层 | 669000 | 元 | |
序号 | 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
1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三、评审专家名单
尚少莉(组长)、栾素青、卢来要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成交供应商按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标准以现金或转账方式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
收费金额:10035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的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人社保证明(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北京第二实验小学洛阳分校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凝碧南街301号
联系人:宗先生
联系方式:135259112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恒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建业左岸国际A座1208室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方式:0379-655512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方式:0379-65551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