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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洛龙政采竞磋-2021-222

2、采购项目名称:太平污水处理厂设备改造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2年01月24日

5、评审日期:2022年02月11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址

中标金额

单位

1

洛阳市洛龙区李楼镇人民政府太平污水处理厂设备改造工程,主要内容有对现有MABR设备进行改造、拆除原有箱体设备,对内部结构进行改造等

江苏通环环保有限公司

宜兴市高塍镇环保产业园新裕泰华路1号

695000.00

序号

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1

洛阳市洛龙区李楼镇人民政府太平污水处理厂设备改造工程(二次)

磋商文件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60日历天

 蒋燕飞

232141503522

三、评审专家名单

李冬梅,冯丽勋,曲京京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方参照国家原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规定的标准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

收费金额:6,950.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洛阳市》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日即为中标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2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中标人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中标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中标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2.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中标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洛阳市洛龙区李楼镇人民政府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1383796404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一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涧西区中弘中央广场A座1407室

联系人:贾女士

联系方式:1551791578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贾女士

联系方式:155179157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