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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购项目名称:洛阳市洛龙区李楼镇人民政府二北村文体广场工程项目

二、采购编号:洛龙集采【2019】015号

三、资金来源及预算控制金额:财政资金,1111093.65元,其中安全文明措施费25433.54元、规费28531.97元、税金101008.52元。

四、采购项目简要说明:本次采购共一个包。工程内容为:素混凝土地面、木板地面、砖地面、树池、铁艺围墙、入口景观;主题文化墙、戏台;以及施工现场范围内的附属物拆除和垃圾清运等。工期:45日历天。详见磋商文件。

五、政府采购政策:节能环保产品优先或强制采购,支持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不接受进口产品。

六、磋商公告发布媒介及日期:本项目磋商公告于2019年3月20日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告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七、磋商信息:

(1)磋商时间:2019年4月2日

(2)磋商地点:洛阳市洛龙区行政服务中心2楼东209室

(3)磋商小组名单: 李明生、宋家权、李保亮、徐秋萍、李济琛。

八、磋商结果:

成交人:河南嘉泽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成交人地址:濮阳市中原路与安凯路交叉口电子商务产业园

成交金额:1104538.18元

工期:45日历天       质量:达到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项目经理:李彦彩     证书编号:豫24112133292

九、信息发布媒介:本次磋商结果公告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告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同时发布。

十、磋商服务费收取情况:本次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参照原《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标准向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代理费金额为10732 元。

十一、公告期: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二、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2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十三、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电话、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四、采购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和电话:

名  称:洛阳市洛龙区李楼镇人民政府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李城路253号李楼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18537980692   

十五、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和电子邮箱:

名称:河南德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正大国际东区六号楼二单元502

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0379-69938355、18503795088

邮箱:lydxzbdl@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