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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探索和创新教师队伍管理模式,依照《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河南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 年)实施办法的意见》(洛政〔2016〕42号),经区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为洛龙区中小学校招录聘用教师 150名。

一、组织实施

本次考试招聘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和区纪委监委的监督下,由2019年洛龙区政府购买服务招聘教师岗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二、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中小学教师共150名。其中:

初中34名(语文6名、数学5名、英语6名、物理3名、生物1名、信息技术3名、政治4名、历史2名、地理1名、体育2名、音乐1名)。

小学116名(语文36名、数学37名、英语19名、体育8名、音乐7名、美术9名)。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有一定的教育教学能力,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2.学历要求:

报考初中教师职位,应具有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统一招收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含经我国驻外使领馆和教育部承认的国外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报考小学教师职位,应具有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统一招收的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含经我国驻外使领馆和教育部承认的国外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出生年月:1984年7月1日及以后至2001年7月1日以前)。

4.持有与报考专业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具有高层次教师资格证的,可报考同专业低层次学段)。

5.现未在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正式就业。

(二)报考者除具备上述资格条件外,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

4.身体健康,具备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体检要求。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到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有国家助学贷款违约等不良信用记录的。

5.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不满5年的人员。

6.其它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办法:采取考生个人网上提交报名信息、上传照片、缴费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报名网址:http://www.zhixin-exam.com/lyzj/

2.网上提交信息、上传照片时间:2019年6月25日9:00至6月27日17:00。网上缴费时间:2019年6月25日9:00至6月28日17:00。

3.报考者网上提交报名申请24小时内,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考者的报考资格和照片进行网上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

报名申请被接受的人员,可于提交报名申请1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看是否通过报考资格初审。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提交信息截止时间(6月27日17:00)之前,未进行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人员,可以改报其他职位;提交信息截止时间(6月27日17:00)之后,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

报考信息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报考者应及时补充或更换,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查。

4.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后,按规定每人每科交纳考务费30元,两科共60元。网上缴费可使用银联在线支付系统支持的储蓄卡或信用卡。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5.打印准考证。网上报名、缴费成功的考生,在2019年7月11日9:00至7月13日14:30在报名网站上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

6.具体网上报名操作方法到报名网站查看。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缴费的,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补报。

7.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和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人员报考,可免交考务费。拟免交考务费的报考者应于2019年6月27日至6月28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到洛龙区行政中心办公楼主楼602房间提交以下材料:

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及户口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及户口本。

8.各职位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职位的比例不得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职位,核减相应招聘计划,核减后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退还报考该职位人员已交考务费。

9.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立即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

(二)确定加分对象

1.加分条件:

截止考生报名之日,仍在洛龙区教育体育局下属中小学代课的、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在洛龙区中小学代课时间连续工作满一年笔试成绩加1分,逐年累计递增,最高加5分。

2.提交材料:

符合加分条件申请加分的考生,自行下载并填写《2019年洛龙区政府购买服务招聘教师岗位笔试加分申请表》(见附件3),提交《加分申请表》及“填表说明”中所列材料。

3.提交加分材料的具体时间和地点:

提交时间:2019年7月15日—2019年7月16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

提交地点:洛龙区行政中心主楼洛龙区教育体育局407室。

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加分申请表》及相应加分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不享受加分政策。

4.其他

洛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教育体育局将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人员在洛龙区政府网“公示”专栏进行公布,公示无异议的,享受笔试卷面成绩加分政策。

对于弄虚作假享受加分政策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三)笔试

1.笔试时间:2019年7月13日,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

2.笔试内容:

笔试内容为教育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卷面满分均为100分。教育理论知识主要包括:教师职业道德与个人修养、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心理学、常规教学与教学实践、新教育理念与新课改知识等;专业知识主要指专业基础文化知识,分文科综合和理科综合两类。

报考语文、英语、政治、历史、地理专业的考生,专业知识考文科综合;报考数学、物理、生物、信息技术专业的考生,专业知识考理科综合;报考体育、音乐、美术专业的考生,可自行选择报考文科综合或理科综合。考试成绩按报考职位排队,报考体育、音乐、美术专业的考生,报考同一职位的不论选择考文科综合或是理科综合,统一进行排队。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笔试成绩的计算:

笔试卷面成绩=教育理论知识卷面成绩×50%+专业知识卷面成绩×50%。笔试卷面成绩的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笔试成绩=笔试卷面成绩+加分。

4.笔试卷面成绩将在原报名网址:http://www.zhixin-exam.com/lyzj/予以公布,请考生自行登录查看。

(四)面试

1.面试人员的确定:

(1)面试人员资格确认办法

根据聘用计划,分别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者均进入面试。笔试有一科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等情况的,不得进入面试。经资格确认,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资格确认通过的考生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因考生自动放弃资格确认或未通过资格确认形成的空缺,从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洛龙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luolong.gov.cn/)“公告公示”专栏予以公布。

(2)提交材料

考生须持《2019年洛龙区政府购买服务招聘教师岗位试讲资格确认表》一份(见附件1),并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附试讲资格确认表后):

a.有效身份证;

b.笔试准考证; 

c.毕业证(国外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d.学信网下载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带二维码且出具时间在一周之内);

e.就业报到证(择业期内未办理就业报到证者,持所在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加盖公章的全套空白协议书);

f.教师资格证(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需提交教师资格认定部门加盖公章的证明,且本人签字承诺,保证在资格复查的时候能够提供教师资格证原件);

g.已与用人单位正式签订劳动合同的在职考生(机关、事业、国企正式员工除外)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见附件2)。

(3)面试资格确认时间、地点及审查结果在洛龙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luolong.gov.cn/)“公告公示”专栏上公布。

2.面试办法:

(1)面试采取试讲方式进行,在现行教材中随机抽课(试讲使用教材另行通知),准备20分钟,讲一节与报考专业、学段相一致的微型课(20分钟以内)。试讲现场成绩满分为100分。

(2)报考同一职位并只有一个试讲组的考生,其试讲成绩等于试讲现场成绩;报考同一职位并有两个及以上试讲组的考生,试讲成绩采取“二次平均法”,由现场成绩加权平均得出。试讲成绩的计算结果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3)若某职位实际参加试讲的考生人数小于或等于聘用计划,应组织现有人员试讲,试讲现场成绩低于80分者不予聘用;若某职位实际参加试讲的考生人数大于聘用计划,考生试讲现场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聘用。

(4)试讲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在洛龙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luolong.gov.cn/)“公告公示”专栏上进行公布。参加试讲的考生必须携带《笔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

(五)总成绩的计算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总成绩并列时依次按照面试成绩、学历层次的高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的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三位小数。

考生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将在洛龙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luolong.gov.cn/)“公告公示”专栏予以公示,请考生关注查看。

(六)体检

按照聘用计划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公务员录用体检组织工作流程(试行)>的通知》(豫人社办〔2013〕88号)和河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的通知》(豫教资办〔2017〕4号)的规定进行。

体检不合格者不得进入考察与聘用环节。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与聘用环节。因考生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空缺不再递补。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按照《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洛政办〔2006〕100号)的规定,进行考察和资格复查。资格复查时,考生需按照本方案规定的招聘资格和条件提交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就业报到证(或就业协议书)、个人人事档案等材料原件,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交上述材料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聘用

考察和复查合格者,根据招聘职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并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后,由区人社、教育部门按学科的实际工作需要进行分配。凡被聘用人员,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日内报到,逾期未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聘用人员相关待遇,按照《2019年洛龙区购买服务教师岗位人员管理暂行规定》(附件4)执行。

因资格复查不合格或考生放弃分配形成的空缺,从考察和复查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

五、其他

本次招聘所有环节的相关事宜、注意事项,以及通知、公告均在洛龙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luolong.gov.cn/)“公告公示”专栏予以公示,不再采取其他方式通知,请考生务必及时登陆查看。

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笔试、资格审查、试讲、体检、考察、资格复审、报到等环节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对考生报考资格与条件的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不具备相应职位资格与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在招聘过程中,若有违纪违规等现象将严肃查处,对相关人员予以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本次招聘工作区纪委监委全程监督,接受新闻媒体及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

《2019年洛龙区政府购买服务招聘教师岗位实施方案》中所涉及到的或未涉及到的事项,由领导小组视具体情况进行调整或补充。其他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0379-65156602(洛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379-63213845(洛龙区教育体育局)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371-55665591

 

附件:1.2019年洛龙区政府购买服务招聘教师岗位试讲资格确认表

      2.就业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3.2019年洛龙区政府购买服务招聘教师岗位笔试加分申请表

      4.2019年洛龙区购买服务教师岗位人员管理暂行规定

               

 

 

        2019年洛龙区政府购买服务招聘教师岗位工作领导小组

                                     2019年6月11日


附件1.2019年洛龙区政府购买服务招聘教师岗位试讲资格确认表.doc

附件2.就业单位同意报考证明.doc

附件3.2019年洛龙区政府购买服务招聘教师岗位笔试加分申请表.doc

附件4.洛龙区购买服务教师岗位人员管理暂行规定.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