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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龙区劳动就业培训中心关于农村贫困劳动力培训补贴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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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9-12-27
来源:
区财政局: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引发〈河南省转移就业扶贫实施方案〉等5个方案的通知》(豫办〔2016〕27号)的文件要求,提高培训补贴标准贫困家庭劳动力参加培训机构集中培训(包括实习)的,每人每天给予30元的生活费补贴;生活费和交通、住宿费由户籍所在地财政承担,培训补贴由培训机构所在地按规定落实。
其中,2019年第43期学府街办事处田山村中式烹调师培训班,参加培训的贫困人员52人,生活费补贴32190元。2019年第48期学府街办事处田山村中式烹调师培训班,参加培训的贫困人员44人,生活费补贴27390元。2019年第49期白马寺镇下黄村中式烹调师培训班,参加培训的贫困人员3人,生活费补贴1800元。共计培训贫困人口99人,贫困补贴61380元。现申请区政府拨付贫困人员生活费补贴人民币陆万壹仟叁佰捌拾元整。
洛龙区劳动就业培训中心
2019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