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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做好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工作,现将《洛龙区保留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第一批清单》(以下简称《清单》)予以发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清单》发布之日起,区级各部门、各单位在实施行政审批时,严格依法办事,不得在《清单》之外擅自设定其他中介服务事项,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提供其他中介服务材料。

二、区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省市区统一安排,加强中介服务监管,制定完善中介服务规范和标准,指导监督本行业中介服务机构细化服务项目,优化服务流程,压缩服务时限,提高服务质量,营造公平竞争、破除垄断、优胜劣汰的市场环境,促进中介服务市场健康发展。

附件:《洛龙区保留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第一批清单》 

 

 

 

                         洛龙区政务服务中心

                           2020年3月30日


 

洛龙区保留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第一批清单

部门

名称

序号

中介服务事项名称

审批事项名称

民政局

1

验资报告

社会团体设立登记(社会团体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的子项)

2

社会团体注册资金验资报告

3

验资报告

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的子项)

4

民办非企业注册资金验资报告

5

基金会注册资金验资证明

非公募基金会成立(非公募基金会成立、变更和注销登记的子项)

6

基金会注册资金变更验资报告

非公募基金会变更(非公募基金会成立、变更和注销登记的子项)

国土局

7

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编制

临时用地审批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8

未纳入机构编制核定范围的事业单位开办资金验资报告

事业单位设立登记(事业单位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的子项)

9

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

事业单位变更登记(事业单位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的子项)

发改委

10

《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河南省)》确定的项目申请报告评审


11

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


12

政府投资项目项目建议书评审


13

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评审


14

政府投资项目概算评审


15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报告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