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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豫财社〔2018〕8号)、《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洛政〔2018〕12号)和豫人社办〔2018〕79号文件规定,为落实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调动用人单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的积极性,经审核,洛龙区2019年下半年实现灵活就业并交纳社会保险费的就业困难人员729人及洛阳古城机械有限公司6人符合发放社会保险补贴条件,拟同意向实现灵活就业并交纳社会保险费的就业困难人员及洛阳古城机械有限公司补贴2019年7-9月份社会保险补贴352023元(见附件),其中:养老保险补贴270242元,医疗保险补贴80435.25元,失业保险补贴672.70元,其他保险673.05元。现予公示,请监督。

监督电话:65156616

 

2020年06月30日

附件:洛龙区实现灵活就业并交纳社会保险费的就业困难人员及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补贴(2019年7-9月)公示单


洛龙区实现灵活就业并交纳社会保险费的就业困难人员

及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补贴(2019年7-9月)公示

   

制表单位:洛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单位:人、元               制表时间:20200630

序号

申请单位名称

补贴期限

社会保险补贴金额


养老保险补贴

医疗保险补贴

失业保险补贴

其他保险补贴

合计

补贴

人数

金额

补贴

人数

金额

补贴

人数

金额

补贴人数

金额


1

实现灵活就业并交纳社会保险费的就业困难人员

2019年

7-9月

658

254870

445

73710

0

0

0

0

328580

2

洛阳古城机械有限公司

2019年

7-9月

6

15372

6

6725.25

6

672.70

6

673.05

23443

合     计:

664

270242

451

80435.25

6

672.70

6

673.05

35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