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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区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我区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常态化移交接收工作,根据《洛龙区推进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接收方案》(洛龙企改〔2020〕1号,以下简称《接收方案》)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常态化移交接收主体

(一)常态化移交主体为经营状况正常的各级国有企业,破产企业不作为移交主体。已与我区签订移交协议并参加统一移交的企业,可直接纳入常态化移交范围;未与我区签订移交协议并参加统一移交的企业,应首先持企业性质声明(后附模板),经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企改办)确认后,纳入常态化移交范围。纳入常态化移交的国有企业名单由区企改办不定期更新。

(二)常态化接收主体按照《接收方案》执行,一是社区管理服务承接主体为有关镇(办)社区;二是人事档案管理承接主体为洛龙区档案馆;三是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承接主体为区委组织部及各镇(办)党工委。

二、常态化移交接收流程

常态化移交接收工作流程,原则上参照《接收方案》及移交流程执行。

(一)人员移交流程。纳入移交范围的企业,在退休人员办理完退休手续后,整理退休人员基本信息,填写《企业退休人员移交社区管理花名册》、《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基本信息表》、《国有企业退休人员情况调查表》(以下简称“两表一册”),并将“两表一册”交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对移交企业退休人员基本信息后盖章确认、备案。之后企业组织退休人员到移交地镇(办)和社区报到,将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认后的“两表一册”一并交镇(办)和社区。镇(办)和社区接收退休人员后,按照社会化管理服务有关要求,核实并完善人员信息,建立台账,制作发放《社会化管理服务联系卡》。

(二)档案移交流程。纳入移交范围的企业,在退休人员办理完退休手续后,将退休人员档案按要求装订成册并进行数字化处理,填写《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档案移交名册表》(以下简称《档案移交名册表》),之后企业派专人将密封好的档案和《档案移交名册表》送达区档案馆。区档案馆对企业移交的档案进行验收,核对无误后办理接收手续。

(三)党组织关系转接流程。纳入移交范围的企业,在退休党员办理完退休手续后,按照《接收方案》中要求准确填写《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党员组织关系移交管理花名册》及党员基本信息表,核实党员档案、党费交纳等情况,根据党内关于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相关规定,办理退休党员组织关系转接。

三、有关要求

各有关单位、镇(办)和企业应加强沟通协调,共同做好常态化移交接收工作。未尽事宜,参照《接收方案》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1、关于本企业性质的声明(参考模板)

    2、纳入常态化移交范围的国有企业名单

 

 

 

 

洛龙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2月30日           

 

 

附件1关于本企业性质的声明.doc

附件2纳入常态化移交范围的国有企业名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