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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公告——关于2016年度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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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7-12-21
来源:
一、关于整改工作的部署推进情况
2017年8月15日,洛龙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洛龙区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区审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相关规定通过区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告了审计结果。按照区人大关于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的要求,区审计局于9月向被审计单位下达审计整改通知书,将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问题逐条分解,逐项明确整改单位、整改要求和完成时限,并将检查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纳入后续审计内容,持续跟踪督促。
二、关于整改落实的具体情况
从整改结果看,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问题大部分得到了纠正,对体制机制性问题,进一步完善了相关制度规范;对一些情况相对复杂、整改难度较大的问题,也落实了整改责任和进度安排。通过整改,有力地促进了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推动了依法行政和反腐倡廉建设,推进了深化改革和规范管理。
(一)预算编制方面存在的问题
1、预算编制不准确的问题。区财政局为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提升财政预算管理水平,向各镇办、各部门下发了《洛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编制2018——2020年中期财政规划的通知》(洛龙政办[2017]55号)。一是提高公用经费标准。使各预算单位年初安排的公用经费能够保障日常办公需要,切实减少在预算执行中公用经费挤占项目经费的情况;二是实行三年滚动方式编制项目预算。各预算单位在编报2018年部门预算时,调整2019年项目预算,补充规划2020年项目预算,形成2018-2020年三年滚动规划,拉长预算编制周期;三是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拓展绩效评价内容,逐步将绩效评价重点由项目支出拓展到部门整体支出和政策、制度管理等方面,推动预算全过程绩效管理。加强绩效目标管理,扩大绩效目标覆盖面,强化绩效目标与预算编制的融合;四是完善项目支出预算定额标准体系。在梳理分析现有支出定额标准的基础上,逐步扩大定额运用范围,发挥支出定额标准对规划编制的有效支撑作用,重点推进项目支出预算定额标准体系建设。
2、部门预算公开不规范的问题。区财政局通过督促相关预算单位更换网站再次上传、域名续费等方式进行了整改,截至目前已实现预算全部公开。下一步,区财政局将严格按照《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要求,依法依规公开预决算,接受公众监督。
(二)预算执行方面存在的问题
1、未及时缴纳非税收入3091.6万元的问题。区财政局已于2017年2月、3月将2016年末未及时上缴的行政事业性收费898.3万元、罚没收入38万元上缴国库;于2017年6月、9月将利息收入2155.3万元上缴国库。下一步区财政局将严格按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的要求,确保非税收入应收尽收、及时入库。
2、未履行预算调整手续的问题。针对审计报告中关于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7172万元、2016年新增政府性债券7000万元未按规定履行预算调整手续的问题,区财政局通过与区人大财经委积极沟通,编制了《关于洛龙区2016年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关于2016年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上述两项调整方案已报经洛龙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下一步,区财政局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按照《预算法》的规定及时履行预算调整手续。
(三)预算资金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财政制度改革方面问题
一是2016年区财政局将预算资金直接拨付至国库支付中心管理的预算单位实有账户2160.6万元,没有拨付到最终收款方。二是2016年区财政局通过“以拨作支”的方式,将预算资金由国库拨入到区财政局开设的商业银行专户9938万元。针对上述问题,区财政局将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财政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的规定,对文件规定严格把控,除文件要求拨至专户管理以外,必须通过财政开设的财政零余额账户和预算单位开设的单位零余额账户经代理商业银行从区国库清算后,直接转入提供货物和提供服务单位,坚决杜绝转入单位实有账户。
2、往来款长期挂账的问题。区财政局已向政府和市财政局作专题汇报,对债权债务进行逐项核实理清,下一步将及时向有关部门申请,按照程序进行核销。
(四)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方面存在的问题
针对区各预算单位2013年结转资金101.2万元的问题,区财政局按照《关于推进地方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于2016年对2015年及以前年度结余资金进行了清理,并收回财政(洛龙财预便[2016]130号)。下一步,区财政局将按照《预算法》的规定,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就此问题区财政局向区政府作了专题汇报,经区政府同意,自2018年起,各部门结余结转资金将不再结转,切实盘活部门预算结余结转资金。
(五)预算单位在财务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残保金未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383.78万元。区残联通过与区财政局进行沟通协调,从2018年编制部门预算开始,将返还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通过区非税收入管理局上交国库进行统一管理,纳入到财政预算系统,严格按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管理、使用残保金。
2、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形成结余资金0.45万元。区龙门办事处通过与区财政局对接协调,已于2017年9月将结余资金0.45万元上缴国库。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以上是《洛龙区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反映问题的整改情况,大部分问题得到了纠正。还有一些问题未整改到位,有的是相关制度未及时修订完善,整改措施针对性不强、推进慢;有的是问题情况较为复杂,特别是少数历史遗留问题,需要逐步梳理解决。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大对整改工作的跟踪督促力度,促进整改到位,并积极推进深化改革和体制机制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