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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豫财社〔2018〕8号)及《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公共就业创业业务经办规程和办事流程(试行)>的通知》(豫人社办〔2018〕79号)文件规定,经审核,洛龙区2020年下半年实现灵活就业并交纳社会保险费的就业困难人员860人、龙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等2家单位符合发放社会保险补贴条件,拟同意向实现灵活就业并交纳社会保险费的就业困难人员及龙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等2家单位补贴2020年社会保险补贴437750.83元(见附件),其中:养老保险补贴333758元,医疗保险补贴101908.76元,失业保险补贴1621.22元,其他保险462.85元。现予公示,公示期2021年5月19日-2021年5月25日,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65156616

附件:洛龙区实现灵活就业并交纳社会保险费的就业困难人员及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补贴公示单

 


2021年5月19日        


2020年7-12月洛龙区实现灵活就业并交纳社会保险费的就业困难人员及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补贴公示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