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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河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豫财社〔2018〕8号)和《洛阳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洛人社〔2020〕25号)文件精神,经审核,拟同意给“洛阳市洛龙区关林街道办事处”“洛阳市洛龙区龙门街道办事处”等25家单位拨付2023年4月份公益性岗位在岗人员岗位补贴332000.00元及2023年4月份社会保险补贴132419.86元,共计464419.86元(具体见附件)。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4月17日至2023年4月21日,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65156616

 

 

2023年4月17日

洛龙区城镇公益性岗位2023年4月份岗位补贴及社会保险补贴公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