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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洛龙区委 洛龙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实施“洛龙英才计划”(20212025年) 加快引进培育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团队)的办法〉的通知》(洛龙发20211号)以下简称《通知》文件要求,经个人自主申报、所在单位推荐、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资质审查,2023年度第一季度“洛龙英才计划”专项资金政策兑现入选项目已产生,涉及奖补资金共29.5万元。报经区领导同意,现将本批入选项目公示如下:

1.中国船舶重工集团第七二五研究所于2021年4月—12月新引进张晨旭、张尧、陈倩倩3名硕士研究生,个人申报我区新引进青年人才的生活补贴。该项申报符合《通知》要求,依据充分、事实清楚。依据洛龙发〔2021〕1号文件第三章第八条第四款“我区全职新引进的35岁以下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我区稳定就业12个月以上,在享受市财政有关补贴的基础上,由区财政一次性给予5000元的生活补贴”之规定,应列入区“洛龙英才计划”支持对象,一次性发放个人生活补贴5000元,共计1.5万元。

2.大连理工学院洛阳研究院于2021年9月—12月新引进张小瑞、孙江帆、刘苗苗、李伟峰4名硕士研究生,个人申报我区新引进青年人才的生活补贴。该项申报符合《通知》要求,依据充分、事实清楚。依据洛龙发〔2021〕1号文件第三章第八条第四款“我区全职新引进的35岁以下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我区稳定就业12个月以上,在享受市财政有关补贴的基础上,由区财政一次性给予5000元的生活补贴”之规定,应列入区“洛龙英才计划”支持对象,一次性发放个人生活补贴共计2万元。

3.洛阳中硅高科技有限公司万烨、洛阳华清天木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王立言、中国船舶重工集团第七二五研究所崔永杰3名同志于2023年2月入选“中原英才计划(育才系列)”人员名单,个人申报我区高层次人才培养和激励的相关补助。该项申报符合《通知》要求,材料充分、事实清楚。依据洛龙发〔2021〕1号文件第四章第十二条“对于新获得国家、省(部)级以上表彰和荣誉称号的高层次人才,报经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根据所获荣誉层次,分别一次性给予国家级5万元、省(部)级2万元的奖励”之规定,分别一次性给予万烨同志、王立言同志、崔永杰同志各2万元的政策奖励,共计6万元。

4.白仲虎团队属市委、市政府评审认定引进的第二批“河洛英才计划”紧缺型创新创业人才团队,于2016年在我区注册成立洛阳现代生物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正式开展项目研发。根据中共洛阳市委、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河洛英才计划” 加快引进创新创业人才(团队)的意见(试行)》(洛发〔2015〕9号)文件规定,该团队获市财政扶持资金1000万元,根据项目进展情况按照5:3:2的比例分三批次拨付到位。目前,该团队项目运行良好,并于2022年12月度顺利通过市科技局组织的终期验收,市级第三批扶持资金200万元已于2023年2月20日转拨到账。依据《关于实施“洛龙英才计划”加快引进培育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团队)的办法》(洛龙发〔2015〕10号)文件第三章第七条第1款“经市认定符合‘河洛英才计划’一、二、三类的创新创业人才团队,注册落户我区的,在享受市有关资金支持的基础上,区财政配套分别给予领军型创新创业人才团队、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团队、紧缺型创新创业人才团队500万元、300万元、100万元的启动资助”之规定,应给予该团队总额100万元的区级财政扶持资金(按照市级扶持资金的10%予以配套支持),在市级扶持资金拨付到账后启动相关拨付程序,拨付区级第三批扶持资金20万元。

公示期内欢迎社会各界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形式,反映情况和问题。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真实准确,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以便调查核实。如公示期满后不影响政策兑现,将按相关规定程序予以审批兑现。

公示时间:2023年4月25日至5月4日

举报电话:0379-63212353

信访地点:洛龙区委人才办(洛龙区行政中心A1414室)




洛龙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