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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烟花爆竹临时零售经营许可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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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01-16
来源:区应急管理局
为营造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保障社会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洛阳市政府关于2024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禁改限”的通告》,现就洛龙区办理烟花爆竹临时经营许可证的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办理烟花爆竹临时零售经营许可证的许可范围。除设为禁放区的洛河以南,丝路大道(不含)以东,南山大道(不含)以北,二广高速(不含)以西之外的其他区域。除其他禁售禁放区域:重要军事设施和加油站、加气站等存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场所;文物保护单位和输变电设施等重点单位;医院、图书馆、档案馆、学校、幼儿园、敬老院、疗养院等公共场所;车站、机场、商场、集贸市场、影剧院等人流密集场所;山林、绿地、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及封闭式公园、游园等重点防火场所;党政机关办公场所和企事业单位的生产区、仓储区等重点区域;易燃可燃保温材料的高层建筑、耐火等级较低的建筑物周边;市、区人民政府确定并公布的其他场所和区域;以上场所和单位边缘100米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二、办理烟花爆竹临时零售经营许可的经营有效期。2024年2月2日至2024年2月24日,到期自行作废。
三、办理烟花爆竹临时经营许可证的经营条件。符合《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零售点安全技术规范AQ4128-2019》等法律法规文件要求。
四、办理烟花爆竹临时零售经营许可证步骤。个人到镇(街道)申请;镇(街道)依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对选址把关;参加教育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区应急局实地抽查查看对符合条件的进行审批。开始受理时间为1月16日下午至1月22日,培训考核时间另行通知,1月31日完成临时证件发放工作。
五、明确监管职责。按照安全生产的“三管三必须”原则,各相关单位承担相应职责。各镇(街道)政府负责经营商户经营条件的办证核查和属地安全监管工作,区应急管理局负责经营商户的培训教育、审查办证和依法管理工作。申请烟花爆竹临时零售经营未取得许可证的,公安部门将严格按照非法经营予以严厉打击。
六、报名地点和联系方式
佃庄镇 联系方式:63996899
李楼街道办事处 联系方式:60182032
龙门街道办事处 联系方式:65990208
关林街道办事处 联系方式:65970038
科技园街道办事处 联系方式:65597775
学府街道办事处 联系方式:65978119
丰李街道办事处 联系方式:68763519
龙门石窟街道办事处 联系方式:65981286
2024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