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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洛龙区委、洛龙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实施“洛龙英才计划”加快引进培育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团队)的办法〉的通知》(洛龙发〔2015〕10号)、洛龙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洛龙区人才工作优惠政策认定和考核办法》(洛龙人〔2015〕3号)文件精神和“洛龙英才计划”专项资金政策兑现工作计划安排,经企业自主申报、区人才办资质审查、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联合会审,“洛龙英才计划”专项资金政策兑现第五批入选项目已产生,包括3名个人,涉及奖补资金共10.5万元。报经区领导同意,现将本批入选项目公示如下:

一、洛阳大华重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新引进魏俊伟1位博士,个人申报我区新引进的第四类高层次人才的相关补助。该项申报符合《通知》要求,依据充分、事实清楚。依据洛龙发〔2015〕10号文件第三章第七条第二款“经评审认定新引进的符合一、二、三、四类的高层次人才,在享受安家补助费的基础上,由区财政每年再分别发放年度津贴3万元、2万元、1万元、5000元。发放期限为三年,每年年度考核合格后兑现”和第三章第九条第2款“经评审认定新引进的符合第一、二、三、四类的高层次人才对象,在享受市有关财政安置费的基础上,区分别配套给予50万、30万、10万、5万元的安家补助。安家补助由区财政按照4:3:3的比例分三年批次拨付”之规定,应列入区“洛龙英才计划”支持对象,个人年度津贴5000元,发放期限为三年,待年度考核合格后兑现拨付;个人5万元的安家补助按4:3:3的比例分三年批次拨付,今年发放2万元的安家补助;

二、洛阳中硅高科技有限公司总工程师严大洲同志于2018年1月9日获“河南省杰出专业技术人才”荣誉称号(见豫政〔2018〕4号文件),个人申报我区“新获得省(部)级荣誉称号高层次人才”的相关奖励。依据洛龙发〔2015〕10号文件第四章第十五条“对于新获得国家、省(部)级以上表彰和荣誉称号的高层次人才,根据所获荣誉层次,分别一次性给予国家级5万元、省(部)级2万元的奖励”之规定,应列入区“洛龙英才计划”支持对象,一次性奖励个人2万元;

三、河南科高辐射化工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崔国士同志于2017年12月25日获“2018年度河南省科技创新杰出人才”荣誉称号(证书编号2018JR0025),个人申报我区“新获得省(部)级荣誉称号高层次人才”的相关奖励。依据洛龙发〔2015〕10号文件第四章第十五条“对于新获得国家、省(部)级以上表彰和荣誉称号的高层次人才,根据所获荣誉层次,分别一次性给予国家级5万元、省(部)级2万元的奖励”之规定,应列入区“洛龙英才计划”支持对象,一次性奖励个人2万元;

公示期内欢迎社会各界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形式,反映情况和问题。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真实准确,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以便调查核实。如公示期满后不影响政策兑现,区人才办将提请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公示时间:2018年10月17日至10月23日

举报电话:0379-63212353

信访地点:洛龙区人才办(洛龙区行政中心A1414室)

                        

 

                                         洛龙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