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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河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豫财社〔2018〕8号)和《洛阳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洛人社〔2020〕25号)及《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洛阳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洛阳市城镇公益性岗位岗位补贴标准的通知>》(洛人社〔2024〕3号)文件精神,经审核,拟同意给“洛阳市洛龙区关林街道办事处”“洛阳市洛龙区龙门街道办事处”等27家单位拨付2024年2月份公益性岗位在岗人员岗位补贴382200.00元、2024年2月份社会保险补贴158285.40元及2024年1月份公益性岗位在岗人员岗位补贴差额18600.00元,共计559085.40元(具体见附件)。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3月11日至2024年3月15日,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0379—65156616

 

 


2024年3月11日

洛龙区城镇公益性岗位2024年2月份岗位补贴及社会保险补贴公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