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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文对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有关规定,现将本项目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工作的有关内容进行公示,欢迎您对本项目的建设提出建议和意见。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洛阳经济技术产业集聚区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

项目概要:洛阳经济技术产业集聚区规划范围东至二广高速及伊河、西至龙门大道、北至古城路、南至焦柳铁路;规划总面积为12.8547km2。总体定位:“现代化服务业聚集区、现代化商贸物流新城”。功能定位:依托良好的区位优势、雄厚的商贸基础、丰富的旅游资源,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现代商贸物流业,信息产业及旅游服务业,打造洛阳城区东部特色鲜明的产业聚集区。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政府

联系人:方彤

联系电话:0379-65963223

通讯地址: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政府

E-mail:luolonghuanbao@163.com

三、委托本项目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中南安全环境技术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工

联系电话:0371-55016460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接受委托→现场踏勘及搜集资料→回顾产业集聚区发展历程及现状→区域污染源调查及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分析产业集聚区现有开发规模下的环境影响贡献→公众调查与回访→编制跟踪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报告书评审及修改→环保主管部门报批

主要内容:通过回顾产业集聚区设立以来的环境影响,调查区内及周边区域环境现状,跟踪评价区域环境特征及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评价分析产业集聚区己采取各类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在此基础上,分析产业集聚区开发所造成的环境影响程度及范围,并提出进一步减缓环境影响的有效措施。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为听取社会公众对本项目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将本次跟踪评价进行公示,主要征求以下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1、任何可能受到产业集聚区开发影响的社会公众均可在本次跟踪评价期间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提出产业集聚区的环保可行性意见及要求;

2、任何可能受到产业集聚区开发影响的社会公众均可在本次跟踪评价期间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提出更为完善的、减缓产业集聚区开发环境影响的措施及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采取向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发送信函、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发表意见的同时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公参意见调查表见附件。

 

    公参意见调查表.docx



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政府

2018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