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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度报告公示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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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5-03-31
来源:区人社局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依据《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规定》《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服务的通知》(豫人社规〔2023〕5号)和《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中共河南省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力资源市场规范管理的通知》(豫人社规〔2024〕5号)要求,结合省人社厅工作安排和我市实际,决定开展2024年度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度经营情况报告公示工作(简称“年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报机关及对象
(一)年报机关。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二)年报对象。2024年12月31日前,各县区辖区内经县级以上人社部门实施许可、备案和进行书面报告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二、年报内容
年度报告主要包括2024年度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基本情况、业务范围、经营活动情况、财务情况等内容。
三、年报程序和时间
各县区人社部门组织辖区内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填报《2024年度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经营情况年度报告表》(附件1,一式两份),3月20日前采取现地核查或依据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的资料完成年报情况审核,将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名称、法定代表人、营业地址、行政许可或备案情况等年报内容汇总形成《2024年度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度报告情况公示表》(附件2),并在县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0日。
3月31日前,市人社局汇总各县区年度报告情况公示表,形成全市《2024年度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度报告情况公示表》(附件2),在市人社局门户网站“公示公告”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0日。
对于机构从业人数、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纳税总额等信息,人社部门不做统一公示,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可自行选择是否向社会公示。对于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信息,或其他暂不宜公开的信息,不进行公示。
四、年报结果
各县区人社部门审核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报内容,根据审核情况给予年报通过或不通过。予以通过的,在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对应年份加盖“年审”公章;不通过的,不予加盖“年审”公章。对年报不予通过的机构,责令其限期改正;对多次提醒拒不上报年报的机构,依据《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规定》依法进行处理。逾期上报年报以及年报不通过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不得开展人力资源服务业务。
五、有关要求
(一)要切实抓好年报公示制度落实。各县区人社部门要落实好年报公示制度,督导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自觉履行报告和公开生产经营活动中有关信息数据的法定义务,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强化信用约束。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要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填报有关情况,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不按规定上报年报的机构,经人社部门督促后仍拒不上报的,要依法依规进行处罚。结合年报工作,各县区认真清理长期无业务、联系不上及公司不在注册地址的“僵尸”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依据《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规定》,在县区政府门户网站公示不少于45天后,撤销上述“僵尸”机构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或收回备案凭证。
(二)按时间节点完成。各县区人社部门收到通知后要抓紧展开此项工作,务必按照时间节点高质量完成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报和公示工作;结合年报审核,各县区要摸清辖区内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数量,掌握底数,及时更新台账,加强监管。3月31日前,各县区将《2024年度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度报告情况公示表》(附件2)和《XX县(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台账》(附件3)报市人社局。
(三)督导机构做好就业服务和安全工作。目前,正值人员外出就业高峰,且全国两会即将召开,各县区人社部门要充分发挥广大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社会化就业促进作用,广泛邀请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参与到保障重点企业用工、“春风行动”和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中,更好促进本地区人民群众就业。同时,要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监管,做好安全预防工作,重点排查各类非法职业中介机构和侵犯求职者权益行为,为求职者营造公平公正求职环境;高度重视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组织求职者外出务工活动,要确保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向外地输送人员时安排有安全保障的交通工具,保证不出安全问题;扎实开展消防安全隐患、用电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确保不发生火灾及用电事故。
联 系 人:杜长安
联系电话:69933267
附件:1. 2024年度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经营情况年度报告表
2. 2024年度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度报告情况公示表
3. XX县(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台账
附件1
2024年度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经营情况年度报告表
填报单位(签章): 报告年度: 年 报告时间: 年 月 日
机构名称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机构性质 | |||||||||
许可证编号 | 备案回执编号 | |||||||||
法定代表人 | 联系电话(手机) | |||||||||
身份证号 | 注册资本 | 实缴 | ||||||||
对外联系人 | 对外联系电话 | |||||||||
机构地址 | 场所面积 | |||||||||
网站名称 | 网址 | |||||||||
业务范围 | 许可事项:□职业介绍服务 □组织开展现场招聘会 □高级人才寻访 □互联网人力资源信息服务 □网络招聘 □兼营劳务派遣 备案事项:□人才供求信息的收集和发布 □就业和创业指导 □人力资源管理咨询 □人力资源测评 □人力资源培训 □承接人力资源服务外包 | |||||||||
变更情况 | ||||||||||
设立分支机构情况 | ||||||||||
受到行政处罚情况 | ||||||||||
以下内容选择是否公示 □是 □否 | ||||||||||
从业人员情况 | ||||||||||
机构从业人员总数 | 专职工作人员数 | 与本机构签订劳动 (聘用)合同人数 | 在本机构参加社会保险人数 | |||||||
财务情况(万元) | ||||||||||
资产总额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纳税总额 | |||||||
其中:代收 代付部分 | 其中: 净利润 | |||||||||
填报单位负责人: 填报人: 联系电话:
说明:1.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对其报告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 报告时间是指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交年度报告材料时间。
3. 机构性质是指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民营企业、民办非企业或其他。
附件2
2024年度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度报告情况公示表
序号 | 机构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经营地址 | 许可/备案编号 | 受到行政处罚情况 | 年度报告是否通过 |
说明:年度报告是否通过,分为3类情形:年报通过、年报未通过、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各级人社部门公示时,应分别予以公示。
附件3
XX县(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台账
序号 | 机构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机构性质 | 地址 | 法定 代表人 | 许可证编号 | 许可文号 | 许可时间 | 备案凭证号 | 备案时间 | 业务范围 | 联系电话 | 备注 |
格式:2023.6.20 | 格式:2023.6.20 | ||||||||||||
说明 | 1. 该表格各县区以电子表格格式上报电子版; 2. 2025年1季度信息变更和设立分支机构进行书面报告的机构在备注中注明,注明内容为法人变更(变更时间)、地址变更(变更时间)、名称变更(变更时间)和设立分支机构(设立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