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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根据《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相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废止和宣布失效《洛龙区财政局关于印发<洛龙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洛龙财〔2024〕50号)的1个文件。废止和宣布失效的文件自本决定公布之日起不再执行。

 

 

 

                        2025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