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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洛龙区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总体工作部署和市法制办的具体工作安排,以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为指针,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深入推进依法行政的有关工作要求,积极开展工作,圆满完成了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各项目标任务。现将洛龙区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情况

1、认真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重点工作的安排部署。为进一步做好洛龙区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我们对全区各镇(办事处)、区直各行政执法部门、各有关单位下发了《洛龙区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洛龙法组(2018)4号),对我区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重点工作进行梳理,明确提出了10大类38项具体工作任务作为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

2、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制度,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机制。我区始终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区政府在区委的统一领导下,统筹谋划和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任务,建立了法治政府建设年度进展报告制度,主动向区委汇报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大问题,今年3月初,区政府分别向市政府和区委、区人大常委会报告了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2018年5月区法制办荣获“洛阳市2017年度依法行政工作先进单位”。根据《洛龙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7-2020)》要求,我区印发了《关于召开2017年度依法行政评考核工作的通知》(洛龙法组办【2018】2号),并于2018年2月27日-28日听取了全区各行政执法部门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区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区城管局等6个优秀单位进行了通报表扬。

3、全面贯彻落实政府系统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工作。我区认真履行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府系统主要负责人是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要求,区政府研究印发了《洛龙区政府系统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的通知》(洛龙政办【2017】42号),将法治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政府系统各单位负责人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在法治轨道上加快推进工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区级领导带头学习宪法、法律和行业法规,带头厉行法治、依法办事,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依法治正,依法行政,氛围浓厚,成效明显。

二、服务型行政执法工作推进情况

1、认真做好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部署。根据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的工作要求,我们研究制订了《洛龙区2018年度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安排》(洛龙法组办〔2018〕3号)文件,对我区2018年度服务型执法进行了认真的安排部署,2018年5月我区荣获“洛阳市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先进单位。

2、积极开展洛阳市第四批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推荐培育工作。经过培育选拔,2018年5月,我们确定了郑西高铁洛阳龙门站城管综合执法大队和洛龙区关林办事处作为洛阳市第四批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并经常性对他们进行认真的辅导和培育。2018年12月17日,郑西高铁洛阳龙门站城管综合执法大队被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命名为洛阳市第四批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截至目前,全区共培育出省级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1个(区统计局),市级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4个(区工商分局、区税务局、区统计局、郑西高铁洛阳龙门站城管综合执法大队)    

3、积极开展服务型行政执法大调研工作。根据全市服务型行政执法大调研工作要求,我区下发了《洛龙区服务型行政执法大调研工作通知》,并于2018年6月1日至29日对荣获省、市级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的洛龙区统计局、国税局、洛龙工商分局等单位及正在争创洛阳市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的郑西高铁洛阳龙门站、卫计委、关林办事处等进行了实地调研,举办了服务型执法座谈会,认真听取他们对我区在创建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对全区下一步开展服务型行政执法工作进行了进一步安排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根据调研情况,区法制办撰写了《洛龙区服务型行政执法调研报告》,向区政府汇报了全区服务型行政执法工作进展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三、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推进情况

1、建立健全了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和运行机制。我区建立了行政审批单位权责清单定期清理制度,并会同区编办、区政府信息科等有关部门于2018年6月份对洛龙区各行政审批单位权责清单进行了清理,共调整清理权责清单100项,其中新增44项,取消35项,合并16项,更名3项。调整后我区权责清单共计1510项,包括行政许可87项、行政处罚1117项、行政强制31项、行政征收11项、行政给付34项、行政检查62项、行政确认17项、其他权力事项151项。政府常务会通过后在区政府网站向全社会进行了公示。

2、积极开展洛阳市第二批行政执法示范点推荐培育工作。经过认真培育选拔,2018年5月,我们确定了洛龙区卫计委为洛阳市第二批行政执法示范点单位,按照上级文件对行政执法示范点的具体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先后两次对卫计委进行了培训辅导。2018年12月17日,洛龙区卫计委被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命名为洛阳市第二批行政执法示范点。

3、积极开展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工作。要求有重大处罚的单位及时到洛龙区法制办公室报备,目前洛阳市洛龙区消防大队、区安监局等单位进行了报备,报备案件6件,切实做到应报尽报。

4、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促使行政执法人员严格规范公证文明执法。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和监督行政执法部门和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我区邀请了市法制办副主任牛振宇博士于2018年12月12日为全区400余名科级领导干部讲授了《河南省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鉴于我区各行政执法单位全部配备了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仪,2018年,我区行政执法部门及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无违规执法情况,区法治部门也没有收到相关的投诉举报。

四、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推进情况

1、畅通行政复议渠道,积极受理行政复议案件,认真做好行政应诉工作。对提起行政复议要求的当事人,凡符合行政复议要求的申请,均当即予以立案受理。对争议较大需要组织听证的,积极组织听证,同时积极运用调解手段化解矛盾,凡行政复议案件符合调解且有调解基础的,均通过调解协调的手段来解决争议,通过耐心细致地说服调解,化解矛盾,切实做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2018年,共接办行政复议申请56件,经过审查,申请人撤回申请3件,办结38件,现在正在办15件,受理行政应诉案件60件,涉及案件类别主要有土地征迁、政府信息公开等方面。

2、截至目前,我区对法院生效判决全部履行。

3、切实履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区法制办对承接的应诉案件及时明确应诉责任并及时交办,对承办案件及时召集涉案部门和镇(办)进行沟通了解掌握基本案情,组织相关办案人员和区政府法律顾问集中讨论案情,确定诉讼方向和方案。在庭审中充分行使诉权,充分表达有利证据及理由,为胜诉作最大努力。2018年,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5人次,履行举证、答辩等法定义务,有力地促进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

五、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落实情况

认真落实“三统一”制度。我区高度重视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工作,区政府主要领导对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工作进行了批示,并多次过问此事,经过认真准备,2018年3月份,区政府常务会一次通过了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印发了《洛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的通知》(洛龙政办〔2018〕21号)。文件要求注重规范性文件的前置审查,未经审查的一律不得报领导审签或上政府常务会研究。坚持严格审查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适当性、协调性,对与法律、法规、规章相抵触的内容坚决予以纠正。2018年,我区以区政府领导办名义印发规范性文件12件。

六、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落实情况

完善依法决策机制,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从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管理、政府合同审查备案、行政执法监管、行政处罚案卷评查等方面加大制度建设力度,构建法制工作框架,建立起了完备有效的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依法决策机制,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必经程序。在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时,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2018年,我区重大行政决策包括清理关闭全域范围养殖场、2018农村旱厕改造、2018年通组入户土路改造、潘村整体拆迁等12项,每项决策都依法履行严格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全年共举行法治听证会5次,专家论证会1次,促进了依法行政工作。

七、法律顾问制度建立及落实情况

我区印发了《洛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区法律顾问团组成人员的通知》。在政府常务会学法、规范性文件审查、合同审查和行政复议应诉工作中,及时邀请法律顾问参与,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

八、存在问题

虽然我区在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法治政府建设的整体水平还不够高,部分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还不够强,机构改革还未完全到位,体制机制还需完善,法治宣传还有待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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