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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以来,洛龙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加强执法能力建设,严格执法行为,严肃落实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行政执法和责任追究工作开展情况

(一)行政执法工作开展情况。共依法办理案件83件,结案79件,履行罚款728100元,没收违法所得16480元。分别为医疗卫生案件29件(非法行医案件9件),结案27件;传染病案件18件、公共场所案件20件、职业卫生案件4件、放射诊疗8件,均已结案,所有结案信息均录入国家卫生监督信息平台。

(二)责任追究工作开展情况。2023年,经过对执法案件审查、执法行为调查,未发现执法人员存在执法过错现象。区卫健委发生一起行政复议案件,无行政诉讼情况,未发生执法人员被追究责任情况。

二、多措并举规范执法行为

(一)加强监管督查人员能力建设。一是认真参加省、市统一组织的各类业务培训,实现全员持证上岗。二是开展“以案学法”活动,全员以会代训讲业务。三是定期组织系统培训会议,邀请相关专家授课。四是聘请法律顾问,定期开展专题讲座,解答在实际执法过程中的疑难问题。

(二)严格执法检查促进卫生健康系统主体责任落实。一是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在工作方法上采取“3+2”工作法,即每周至少用3天时间进行执法检查,2天进行业务学习。二是对卫生健康系统医疗机构进行分级分类管理,对重点医疗机构增加检查频次。三是严格执法检查,避免“宽、松、软”现象,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卫生健康领域违法行为。

(三)完善制度提高行政执法效能。一是实行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制度,涉及重大处罚案件,委党组召开会议集体讨论决定。二是加大执法力度,区卫健委年初制定执法检查计划,每月总结执法检查完成情况,落实行政执法案件检查工作,定期对行政处罚案件进行“回头看”,确保主体合法、流程合法、法律法规适用正确。三是建立行政执法检查权力清单,做到行政职能、权限、程序法定化。

(四)推行服务型执法检查。坚持以法治为引领,以服务为宗旨,深入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制度,在行政执法中持续推行提示、示范、辅导、引导、规劝、约谈、建议、回访等行政指导方式,使行政指导贯穿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全过程。全年共开展行政约谈指导9次。

(五)建立常态化责任追究机制。加强对卫生监督执法人员行政执法情况的跟踪监督指导,对发现的违法或者不当行政执法行为,根据过错形式、危害大小、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离岗培训、调离执法岗位、取消执法资格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