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结果公开 > 建议提案与办理结果

尊敬的时学义代表:

您好!非常感谢您对我区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婴幼儿照护服务引进社会托育机构的提案》已经收悉。您的建议切合实际,具有很强的实践性,对促进我区托育服务健康发展具有很强指导意义。现就您的建议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人才的培养和建设”的建议

加强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人才的培养和建设,是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推进托育规范化、专业化、标准化高质量可持续健康托育服务行业发展最根本的支撑和保障。

聚焦国家三孩政策的调整和我区“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照护服务”发展目标任务。2022年1月,我区制定印发了《洛龙区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洛龙政办[2022]2号)文件,建立健全了领导协调推进机制,明确了推进托育服务的重点任务;明确了托育机构用地保障和社区托育配套设施建设等相关支持托育服务保障政策;明确了发展多元化托育机构的途径。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单位举办福利性托育服务,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设置托班,鼓励支持以公办民营、民办公助等多种方式,在社区、就业人群密集的产业聚集区域、商务楼宇和用人单位,建立托育机构。

2020年以来,洛龙区卫健委为满足0-3岁婴幼儿照护托育市场的发展需求, 进一步提高我区托育机构从事0-3岁婴幼儿照护工作人员的岗位技能水平,更好地适应现阶段托育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的开展,保障儿童身心健康,以多种形式,扎实开展了婴幼儿照护服务人才培养的工作任务。

2020年1月至2022年5月,卫健委共组织5期保健员、保育员的岗位技能培训,累计培训卫生保健工作人员281人,其中经过考核有258人取得了《卫生保健合格证》;联合洛阳市智擎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分别组织开展4期初级、中级保育员职业技能提升培训184人,其中参加2021期保育员培训101人的学员中有86人考试合格,取得了《保育员职业资格证书》。通过托育政策宣传及技能提升培训,不仅提高了全区保育老师的专业水平和保育工作质量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与推动作用。同时也为促进构建完善规范托育服务发展的长效机制,探索出了一条可持续的路子。

下一步,我委将根据《托育机构保育指导大纲(试行)》《托育机构婴幼儿伤害预防指南(试行)》、《托育机构保育人员、负责人培训大纲》、《托育机构婴幼儿喂养与营养指南(试行)》、《托育机构消防安全指南(试行)》等资料编制培训大纲和讲义,联合职业院校等相关专业教培机构,进一步强化婴幼儿照护服务从业人员的职业技能等级培训,长期开展托育机构保育员、保健员、育婴师等人员从业资格培训和职业技能提升的线上线下培训,完善婴幼儿照护服务人员职业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等体制机制,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困难职工、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等人员创造就业创业环境。

二、关于“通过社区定期举办婴幼儿照护服务家长课堂”的建议

洛龙区为做好3岁以下婴幼儿科学养育照护工作,辖区城市区各社区服务中心以专属或共享固定室内场地的方式,设置“未成年活动中心”“儿童之家”“儿童服务中心”,学习阅读、游乐益智、兴趣教学、儿童玩具一应俱全,每天对居民免费开放,社工老师为家长提供提供育儿技能指导、亲子游戏陪伴、儿童健康管理等内容,形成了一个以家庭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

三、关于“通过发放优惠券的形式鼓励家长带孩子到托育服务中心试托”的建议

截至目前,全市规范备案托育机构共有21家,洛龙区规范备案托育机构17家,占全市总备案数的81%。

在17家托育机构的参与下,联合托育机构发起了“婴幼儿照护服务家庭保健体验课堂”“婴幼儿照护服务体验卡”等相关体检项目活动,主要以家长初步掌握婴幼儿感觉统合、音乐律动、绘本阅读、语言开发、艺术启蒙、保健护理及科学照料等育儿技能及生活应用为课程。

下一步,洛龙区将积极争取更多、更有效的财政资金支持,发放优惠券或消费券,鼓励家长带孩子到托育服务中心进行体验,让社区内的家长通过体验来进一步了解托育服务、提升托育消费动力,全面提升家长科学育儿能力。

四、关于“为年轻宝妈提供再就业培训让其重新参加工作岗位的能力”的建议

近两年来,区卫健委高度重视托育机构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人员的岗位技能培训工作,结合《洛阳市高质量推进“人人持证、技能洛阳”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区卫健委、区人社局联合洛阳市智擎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组织开班了多期“人人持证 技能洛阳”保育员技能提升培训班,在2021年报名参加培训的36人中,有10位全职宝妈通过保育员技能提升规范的职业培训,取得了国家认证的保育员等级证书,其中有3名全职妈妈当年成为了小橡树托育中心、大地幼儿园、欢乐小家托育机构托育老师,实现了二次就业。

今后,区卫健委将进一步加强婴幼儿照护服务人才培养工作,全面提升托育幼教老师队伍的业务服务能力水平,帮助解决就业难、实现扩大稳定就业渠道的作用。

五、关于“引进一定社会知名度的托育机构合作,开办普惠性托育中心”的建议

按照洛龙区政府办公室制定印发了《洛龙区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洛龙政办[2022]2号)文件要求,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加强对托育机构用地保障和社区托育配套设施建设、用水、用电、用气实行居民价格政策、税收优惠政策等方面的政策支持力度,鼓励以公办民营、民办公助等多种方式,采取提供场地、减免租金、补贴运营费等措施,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推进举办福利性、托幼一体化普惠性托育服务机构,积极争取新建改扩建一个托位国家补助一万元国家社会力量发展普惠婴幼儿照护服务专项行动项目。

下一步,我委将根据您的意见建议,贯彻落实国家优化生育政策,将以走在全市前列为目标,加强与各部门协调联动,大力争取托育服务发展补贴政策,逐步完善促进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政策标准和服务供给体系,规范发展多种形式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促进婴幼儿照护服务事业健康发展。    

 

 


2022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