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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晓乐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建议》(第97号)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的关心和建议。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举措,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第一场硬仗,是满足农民群众美好生活向往的有效途径。自“治理六乱、开展六清、实施六提升”农村人居环境集中整治行动开展以来,洛龙区立足实际,紧紧围绕集中整治的总体目标,全面提升我区农村人居环境水平。

一、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一)建立厕所长效管护机制

坚持农村厕所改造与使用管护统筹推进,建设全市农村厕所革命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对改厕基础数据、问题摸排整改、管护服务机制的动态管理。加强农村公厕维护,落实公共厕所管护主体责任,强化日常卫生保洁。鼓励以乡镇或联村为单位建立农村改厕服务站,统筹做好厕具维修、粪污清掏和资源化利用等工作。积极探索政府监管,市场主体实施的长效运行模式,建立健全日常巡检、设备维修和粪污清掏等管护体系。高度重视厕屋清洁,教育引导群众加强厕屋卫生管理,保持干净整洁,引导群众参与后期管护服务。

(二)全面治理农村生活垃圾

围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扫干净、转运走、处理好、保持住”四个环节,通过委托专业化公司及自组保洁队的方式负责辖区日常保洁和垃圾收运工作。建设完成垃圾分类投放亭9个,垃圾分拣站20个,正在利用融资建设分拣中心29个,分类亭6个,进一步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持续深入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常态化提质运行。

坚持政府主导,企业参与,市场运作,群众主体,全域推进垃圾分类“二次四分法”。从农户入手,制作指导手册规范农户初分、分拣站(中转站)细分的分类办法流程,分发口袋书2000余份,垃圾分类宣传条幅600余条引导群众积极参与,鼓励日常保洁+垃圾分类相结合一体化推进的模式,推进农村生活垃圾起点分类有序,源头减量处理。

(三)加强宣传引导

突出群众主体地位,丰富宣传内容,创新宣传形式,采用群众喜闻乐见、接受度高的宣传方式,引导群众自主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开展村规民约集中清理,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作为村规民约的重要内容,探索一批符合地方实际、务实管用的村规民约,建立以村规民约为基础的乡村规则体系,把村规民约履行情况与集体经济分红挂钩,增强村规民约激励惩戒效力。

(四)整体提升村容村貌

围绕延续村落文脉、突出乡土特色和地域特点的理念推动社区编制“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投资1.44亿元实施“双替代”工程,农村区域电、气等清洁能源大面积普及,在全区农村区域开展“绿亮净美畅善”专项行动,聚焦水、气、道路、照明、垃圾围村、乡风文明等问题和领域,下大力气整治。

持续开展“六清”治理“六乱”,全面清理私搭乱建、乱堆乱放,整治残垣断壁。深入实施乡村绿化美化行动,充分利用村内闲置土地见缝插绿,开展“四旁”(水旁、路旁、村旁、宅旁)绿化、村庄绿化、庭院绿化等增绿行动。结合农村宅基地改革,大力推进“一宅变四园”,加强荒芜宅基地治理,着力强化农村公共空间和庭院环境整治。共整治垃圾带、坑塘、残垣断壁等各种顽瘴痼疾16656处。修建花池189个,栽种各类苗木、果树10500余株,打造“微菜园”、“小游园”、“果园”、“花园”630余处。引导鼓励群众积极美化庭院,全区85%以上农户完成庭院整治,达到“五美庭院”标准,共评选出示范村15个,示范户3440户,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改善。

二、下一步工作

您在提案中阐述的我区农村环境整治工作的发展现状与存在的问题,非常全面且富有建设性和针对性。下阶段,我局将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引领,认真学习兄弟县区好经验,持续围绕“农村美”目标,不断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引向深入,不断增强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今后继续关心关注我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为我区农村环境的进一步发展积极建言献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