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结果公开 > 建议提案与办理结果

孙慧如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中小学心灵驿站建设” 提案收悉,答复如下:

根据《国家教育部关于开展中小学生健康教育指导纲要的通知》(教体艺【2008】12号)及《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意见》(教基一【2013】476号)文件:充分利用校内外教育资源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实现心理健康教育资源共享,拓宽心理健康教育的途径。

为保证各校心理咨询工作正常开展,解决在校生的心理问题,洛龙区教体局从以下几个方面保障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正常开展。

一、 硬件设施建设

教体局投入大量资金为36所中小学校建成了心理驿站,沙盘室。配备全套设施设备:沙具、沙架、沙具柜、心理挂图等,使沙盘室真正发挥心理治疗的作用。

在古城中学建成一所功能完备的“洛龙区青少年校外心理辅导中心”,涵盖了心理咨询室、音乐放松室、情绪宣泄室、绘画自疗室、温馨语吧、沙盘室等,能为有需求的学生提供心理援助。

二、 人员培训

教体局从2010年起,相继投入资金70余万元,为各校进行心理咨询专业人员的培训,截止目前为止,共培养国家三级心理咨询师90余人,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13人;

三、开展具体工作

1、心理辅导室定期开放。每天一小时,每周不少于5小时,开放时间符合学生需求。

2、心理辅导室安排心理辅导教师师轮留值班,按照咨询要求开展工作。心理辅导教师持证上岗,具有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心理咨询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3、定期交流。针对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开展中出现的各种现问题,区教育局每年邀请专业人员定期组织培训,拿出特殊案例,深度剖析,取长补短、相互提高。

4、各校利用校会、班会、国旗下讲话、健康教育宣传栏、及每两周开展一次心理健康教育课,普及心理健康教育知识,尽最大努力的保障青少年健康成长。

以上是我们的具体做法,感谢你对教育以及学生的关注,我们将一如既往做好本职工作,努力办让人民满意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