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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区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4号提案的

赵昊鹏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区校外培训机构的提案》已收悉,现就您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洛龙区自“双减”政策实施以来,高效联动,综合施策,纵深推进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备案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由原有116家缩减至21家,缩减率达到81.8%,治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现就提案内容做如下说明:

一、校外培训机构信息公示情况

洛龙区“双减”办严格按照省、市文件精神和相关工作部署,通过区政府网站等官媒平台、发放告家长书、张贴宣传单等形式,向社会持续公布21家备案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及重新审批登记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白名单”。严格要求各机构将办学资质、教师资质、收费标准、合同文本、退费流程、购课APP、举报电话等公示信息张贴在机构显著位置。各行业监管部门通过“联检+抽检”“明察+暗访”等形式多次对公示信息进行检查督导。2024年3月15日,河南省教育厅等四部门下发《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信息公示的通知》,再次明确公示内容和样式要求。按照“边检查,边整改”的工作思路,洛龙区“双减”办组建联合检查组稳步开展专项整改行动,预计2024年4月底完成。

二、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资质审查情况

为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切实保障参培学生的身心安全,洛龙区严格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管理。一是开展全面摸底排查。要求各机构建立从业人员信息台账,提供现有人员信息备案表、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及教师资格证等材料,并在教体局进行备案。二是加强网络智慧监管。线上充分运用全国监管服务平台,要求机构如实录入、更新从教人员资质信息。三是开展心理健康测评工作。规范建立“一校一台账、一人一方案”管理制度,推进校外培训从业人员管理做实做细,守牢校外培训健康安全防线。

三、校外培训机构专项监管治理开展情况

一是完善行政机制建设。洛龙区成立了由分管教育副区长任组长的洛龙区“双减”工作专班,构建校外培训机构协调联动机制,按照相关文件精神,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划分各行业监管权责,切实实现分类治理,统筹合作的工作格局。二是强化部门联动执法。2023年以来,依托网格化综合治理体系,坚持常态化治理与专项督查相结合,扎实开展无证机构清理、校外培训材料管理年、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房屋消防安全隐患、预收费体外循环、虚假广告宣传等问题部署8次集中整治攻坚行动,与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协同联动巡查80余次,累计检查培训机构285家次,取缔无证办学机构并公开曝光16家,约谈违规机构32家,查处违规办学行为72次。校外培训机构资金采取银行托管和风险保证金方式实现“双重监管”,存入风险保证金共计690万元,预收费进入全国平台监管账户182.63万元,有效防范培训机构“卷钱跑路”风险。三是统筹宣传引导。组织社区在重点区域张贴、发放告家长书治理公告等各类宣传资料16900余份。全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共签订教师承诺书4045份,严禁有偿补课和参与违规培训行为。同时通过家长会、家访等多种途径,引导家长不参与、不组织违规培训,自觉成为“双减”政策监督员。四是组建执法队伍。《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出台以后,为提升我区校外培训综合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区教体局积极组织3名精干力量参加业务能力培训,并取得行政执法证。多次组织学校、校外培训机构开展行政执法普法行动,积极营造良好校外培训氛围。

四、校园课后服务提质扩面工作情况

洛龙区教体局充分发挥学校在“双减”工作中的主体作用。调动教师的积极性创造性,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积极开发设置多种课后服务项目,指导引进80余所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与学校对接,切实增强课后服务的吸引力和有效性。调动教师参加课后服务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为学生减负提质增效提供保证。

洛龙区将总结前期治理经验,按照“校外治理、校内保障、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的原则,坚持从严治理,加强教育行政执法力度,巩固“双减”治理成果,营造良好教育生态。

 

 

 

2024年4月12日       

 

联系单位:洛龙区教育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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