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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洛阳市洛龙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次会议15号建议的答复

董玉龙、焦铁亮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西聂线李楼东段交叉路口加设交通安全警示设施的建议”已收悉,现将具体情况答复如下:

首先十分感谢您对我区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对我们工作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十分宝贵,您反映的问题指出了我区城市管理方面亟待解决的问题之一。需要向您汇报的是:

一、关于加设交通安全警示设施问题

按照工作职能,我单位负责区管已建成移交市政道路及附属设施的养护管理工作。经现场核查,西聂线李楼段存在主要问题为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混合通行。因西聂线李楼段交通路网属乡村道路,根据《河南省农村公路条例》,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由县级以上交通主管部门负责。

为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我单位已积极与区住建局进行对接,据了解,西聂线李楼东段加设交通警示设施项目已纳入洛阳市“十四五”城市更新和城乡人居环境建设规划,下一步将根据上级工作部署适时进行实施。

二、关于城市区店铺招牌管理问题

(一)城市区店铺招牌管理现状

为了改善城市区沿街店铺招牌尺寸大小不一致、招牌设置方式不规范、招牌伤害建筑风貌、遮挡窗口影响消防通道等杂乱无序的现状,打造良好的城市空间环境,洛阳市城市管理局专门成立了店铺招牌规范指挥部。自2019年10月以来,在城市区范围内按照《洛阳市城市容貌标准》规定“同一街面的商铺空间形态、色彩、风格要统一或协调”的要求,参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制定的《洛阳市牌匾标识设计导则》招牌设置标准,遵循“先主干道、后次干道”“先商业繁华区再背街小巷”的原则,开展沿街店面招牌规范统一整治行动。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1.统一标准加强管理。对城市区的沿街店铺招牌,管理部门持续加大巡查检查力度,必须按照“三齐”,即高度齐、宽度齐、厚度齐统一规划,同时,招牌制作不允许使用喷绘布,必须使用扣板、铝塑板、吸塑灯箱、干挂石材、烤漆玻璃等材质,招牌规格、式样和颜色,必须与周边广告牌匾、城区景观相协调。

2.多措并举破难题。做为城市管理者,既要有力度又要有温度,店铺招牌设计、安装,要严格按照住建部《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技术标准》“同一栋建筑立面上相邻招牌的类型、尺寸、悬挂位置、出挑尺寸应整体协调”的要求,根据建筑物结构,按照“三统一”即:统一高度、统一宽度、统一厚度,由政府出资设计、制作招牌底板,商户按照自己的意向,根据自身店铺的风格,设计、制作不同底色的店铺招牌、不同颜色和字体的店铺招牌名称、突显个性的店铺标识(logo)。目前,洛龙区学子街(洛宜路至开元大道)就是按照这种方案,对沿街店铺招牌进行提升改造。

3.借鉴学习提升管理。他山之石可以攻玉,为了有效解决规范统一沿街店铺招牌带来“自我成就感”和“畸形的审美观”的不良影响,走出洛阳考察学习,借鉴、吸收外地广告牌匾管理先进经验和做法,从而推动我市沿街店铺招牌布局由规范统一迈向突出特色、彰显活力的新台阶,扮靓洛阳城市容貌,打造高质量城市景观。

再次衷心感谢您对我区城市管理事业的关心与支持!

 

 

 

2024年5月6日

 

联系单位:洛龙区城市管理局

联系电话:13663892558

联系人:李九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