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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2022年12月21日在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上 洛龙区审计局局长  李智强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2021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请予审议。

按照洛龙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的审议意见和要求,区审计局积极发挥区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牵头督促职能,精心组织,主动与有关单位对接并加强督导指导,有力地推进了审计整改工作,不断提高公共资金资源的管理使用水平。各有关单位严格落实审计整改主体责任,加强整改组织领导、认真采纳审计建议、深入分析问题原因,进一步完善制度、堵塞漏洞,整改效果明显。现将审计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整改工作的部署落实情况

为确保审计整改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区审计局将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以审计专报、审计信息、专题汇报等形式上报区政府。区各分管领导组织相关预算单位多次召开审计整改专题会议,研究推进审计整改工作,对审计查出问题进行任务分解,协调、解决审计整改重点难点问题,有效地推动了审计整改工作高效开展。区审计局建立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台账,按照责任单位逐条细化,积极发挥审计监督职能,注重审计整改质量,严把审核关,提高了整改的标准和效果。相关镇办和区直部门等通过召开党委(党组)会、专题业务会等研究部署整改工作,按要求建立整改台账,逐条研究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主体,层层压实责任。

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区级财政管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转移支付预算下达不及时、直达资金拨付不及时、应缴未缴财政收入、未按规定撤销财政专户、投融资平台营业收入低、盈利能力弱等5个问题,区财政局通过加强预算执行和管理、积极上缴财政收入、清理撤销财政专户1个、整合资源拓宽渠道、优化配置增加收入来源等措施,进一步规范了区级财政管理。截至目前4个问题已整改到位,还有未按规定撤销财政专户问题因开户主体非区财政局等客观原因正在积极协调、落实整改。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直达资金执行率低、以拨作支、虚增财政支出、超范围支出部分专项资金、违规发放津补贴、无依据支出、民生资金未及时发放、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不规范等7个问题,区财政局和各相关单位通过加快拨付各项财政资金、优化财政资源配置和盘活存量、加大资金支出监管力度、退还违规发放津补贴、制定完善财务支出管理办法等措施,7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

(三)重点民生资金及重大改革任务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一卡通”、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和扶贫项目资金审计项目存在的政策推动缓慢、应发未发、向不符合条件人员违规发放补贴,被征地农民底数不清、未按上级要求出台相关意见,财务资料不完整等6个问题,各相关单位通过提高发放项目和资金占比、加快专项资金拨付、退还违规发放补贴,建立新增失地农民量化册、出台《洛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龙区对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补贴的实施办法>的通知》(洛龙政办【2022】21号)建章立制,完善并核对相关资料等措施,6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进一步确保各项民生政策落地见效。

(四)区定重大项目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土地流转审计项目存在的相关部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从政策制定、合同编审、档案管理到土地维护等方面缺乏有效监管等问题,区农业农村局和各相关镇办通过重新签订合同及补充协议、建立土地流转台账、出台《中共洛龙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洛龙区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洛龙农领〔2022〕20号)和《中共洛龙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对工商资本流转农村土地监管和风险防范的实施办法(试行)》(洛龙农领办〔2022〕13号)建章立制等措施,全面落实土地流转合同制和备案制,规范程序、完善手续,进一步提高了洛龙区土地使用效益。

针对征迁安置专项审计,新区办积极组织召开主任办公会专题研究审计问题整改,通过成立整改小组落实责任制、严格按照征迁安置政策审核把关进行比例抽查、创新工作模式建立征迁安置电子档案等措施,促进了对征地拆迁行为的规范管理。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以上是《洛龙区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反映问题的整改情况。下一步,区审计局将持续跟踪整改进展,督促相关镇办和区直部门落实审计整改主体责任,高质量地完成审计整改工作。同时,我们将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区人大的监督和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自觉把审计工作融入到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为加快洛阳副中心城市建设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