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财政资金 > 财政审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及年度工作计划的安排,洛龙区审计局对洛龙区翠云路街道2022年度财政财务收支决算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翠云路街道提供的会计资料基本能够真实地、完整地反映2022年度财政收支决算和其他财务收支状况。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未按规定履行采购手续。

经查看2022年度财务凭证,采购疫情防控物资未按规定履行采购手续。

(二)挤占项目资金

经审计,翠云路街道未按预算编制的项目明细列支,挤占项目经费。

(三)未上缴利息收入

翠云路街道2015年5月——2023年6月利息收入截至审计时,未上缴非税财政专户。

(四)非税收入未及时上缴国库

租金收入截至审计时该笔款项已立行立改,于2023年6月21日上缴至区财税服务中心。

此外,还发现财务管理、账户使用不规范等问题。

三、审计建议

(一)加强对预算支出的管理,严格执行预算和财政制度;严格按照预算规定的支出用途使用资金;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和会计核算体系,按照标准考核、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规范单位商品采购工作,制定单位采购制度,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对政府采购限额内的商品办理相应的招投标及政府采购手续。

(三)加强对《会计法》和《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法规的学习,严格审查原始凭证,保障各项支出的真实性。

(四)预算安排的资金应全部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切实提高国库资金支付效率、安全性和透明度,严禁违规将财政资金支付到预算单位实有资金银行账户。

(五)严格执行财政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部门和单位的预算外收入必须上缴同级财政专户,支出由同级财政按预算外资金收支计划和单位财务收支计划统筹安排,从财政专户中拨付,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