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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小学校:

为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实施意见》《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根据《洛阳市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洛教基〔2022〕89号);《洛阳市教育局2022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方案》(洛教基〔2022〕78号),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洛龙区教育体育局2022年招生工作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为目标,依法保障适龄少年儿童入学,进一步提高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规范化水平,健全公平入学长效机制,助推“双减”政策落地见效,营造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良好生态,确保适龄儿童少年享受公平而有质量的义务教育。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提高教育质量,巩固招生制度改革成果,营造阳光公正的义务教育招生氛围和良好的教育生态,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教育获得感和社会满意度。

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

义务教育阶段招生继续全面实行划片免试相对就近入学制度。各学校要严格执行《洛阳市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和《洛龙区教育体育局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划片免试就近入学的通知》,保证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如期入学。各中小学校要将本辖区人口居住特点,适龄学生人数、交通状况、小区楼盘开发以及进城人员随迁子女等情况进行详细调查摸底,教育体育局本着“小调整、大稳定”的原则,科学划分或调整学区,并通过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各中小学校将招生方案及招生计划于2022年7月10日报区招生办备案。

各中小学校要维护招生计划的严肃性,严格控制接收跨学区学生,禁止招收跨行政区学生,坚决杜绝起始年级大班额,严格控制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七年级的班额,确保大班额零增量。有条件的学校按照小学每班不超过45人,初中不超过50人招生。各学校要按照规定的招生时间和计划进行招生,不得擅自提前招生。新生名单报区招生办审批后,在中小学学籍系统中进行学籍注册,超过计划招收的学生将不予注册。所有义务教育学校都要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不得采取考试、评测或者委托校外培训机构采取考试、测试、面谈等形式选拔学生,不得将各种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入学的条件和依据。未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不得设立实验班,严禁任何学校以实验班的名义“掐尖”招生。洛阳市洛龙区龙城双语初级中学及洛龙区泰伦德学校要根据《洛阳市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制定切实可行的招生方案,开展招生工作。  

各中小学校要认真进行生源状况调查,严格做好新生材料审验工作,宣传好入学政策和报名程序,要指定专人负责招生工作,为学生及家长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学生现场资格审核时,要携带监护人户口簿、房屋所有权证、父母身份证等证件。有特殊情况的,受托人需提供委托书,在规定时间内接受学校审验,然后办理报名手续。

当学区内符合条件的洛龙区学生超过学校招生规模时,学校按照“房、户一致”优先原则排列先后顺序分类分批招生(第一批:房户一致;第二批:父母无房产且三代同住;第三批:有房无户的同一行政区学生;第四批:有户无房)。当同一顺序的学生超过核定的该校招生计划时,按照制定的排序规则和方法录取。房户不在同一行政区(城市区)时,由房产所在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协调安排到辖区内学校入学。

凡是具有我市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市无住房,以单独租赁的成套房屋作为唯一住房并办理有租赁登记备案或住房租赁合同信息采集的,按照《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住房承租人享受基本社会公共服务暂行办法〉的通知》(洛政办〔2019〕21号)文件执行,由租住地所在区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安排相对就近入学。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由监护人持本人身份证明、居住证、房产证或房屋租赁证明、父母至少一方的居住地所在区的就业证明(劳动合同、营业执照、社保证明),到居住地所在片区学校或区教育行政部门申请就读。

凡年满六周岁(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具有学习能力的儿童入小学学习,接受义务教育,小于六周岁一律不能入学。

各小学5月底前将毕业生按所划片初中造册(附电子档案),报区招生办审批预分流,同时做好区外学生分流,由区招生办审核后分配到各初中。学校凡招收的政策外非本学区学生要与学校签订跨学区承诺书(附件3),承诺在初中毕业参加普通高中招生时,不享受分配生资格。承诺书一式三份分别由家长、学校、区教育行政部门保留或存档备案,作为中招不享受分配生政策的依据。新生入校后,不能进行“分班考试”,更不能办重点班、实验班,如果发现严肃追究学校领导责任。凡举办寄宿班的学校必须经区教体局批准,否则谁举办谁负责,除按上级部门审核的标准收费外,不准以任何名义额外收费。

各中小学须于7月13日将本校招生计划、招生范围(学区划分)、网上报名及现场审核时间、地点和办法、需携带资料、招生录取办法等入学审验所需资料在校门口(含分校)及所辖社区醒目位置予以公示;各校在安排现场审核此项工作时,要分类、分片区、分时间段进行。

小升初符合就读洛龙区辖区初中的学生于7月25日—26日进行跨区验证,区招生办指导相关初中在7月底前完成本辖区小学毕业生信息预审验。

各学校招收新生要做好学生信息来源登记,并负责办理学籍转入手续,确保信息准确,转入年级准确,学籍不能按时办理的,由招生学校负责,并追究责任。

8月2日开始按照网上招生流程进行招生。

(一)网上招生流程

公办、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使用同一平台,同步报名、同步录取、同步注册学籍。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按照房户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招生细则,选择1所公办学校或1所民办学校,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河南省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小学招生网址:http://ywzs.jyt.henan.gov.cn/xxzs/ 、初中招生网址:http://ywzs.jyt.henan.gov.cn/czzs/,手机或电脑均可登录)进行报名,根据页面提示填写真实信息。对弄虚作假、伪造证明材料造成学生不能正常入学的,后果由监护人负责。操作确有困难的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监护人可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划片学校进行现场报名。房户不在同一行政区的,由房产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1、公办学校报名办法及程序

(1)8月2日8:00至6日18:00网上信息采集。监护人登录“河南省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完善学生基本信息,报名辖区内学校,并按要求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在完成网上信息采集后,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监护人还需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学校完成现场资格审核。8月6日18:00,招生服务平台自动关闭。

(2)已在招生服务平台报名的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监护人需携带相关证明材料(户口簿、房屋所有权证、父母身份证)到报名的辖区内学校进行现场资格审核。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及其监护人需提供居住证或务工凭证(父母一方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户籍所在地的户口簿、父母身份证。

(3)8月8日至9日公办学校公布录取结果。公办学校通过适当方式(公布方式应提前告知)向报名的适龄儿童少年家长公布录取结果。

(4)8月15日至16日公办学校补录。未被录取的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到公办学校。

2、民办学校报名办法及程序

对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实行“注册入学,直接录取”;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一年级和七年级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实行电脑随机录取。九年一贯制、十二年一贯制民办学校,具有该小学6年连续学籍的应届毕业生可通过该校初中部的直升方式入学,学校直升方式入学学生人数不能超出该校七年级的招生计划;若符合条件的直升人数超过该校七年级的招生计划,也要通过电脑随机录取。小学一年级不能通过直升方式入学。

(1)8月2日8:00至6日18:00网上信息采集。符合民办学校报名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其监护人登录“河南省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完善学生基本信息,报名1所民办学校,并按要求上传相关证明材料。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监护人还需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学校完成现场资格审核。8月6日18:00,招生服务平台自动关闭。

(2)8月2日至7日现场资格审核。初审合格的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监护人携带户口簿、房屋所有权证、父母身份证,选择直升的还需携带由小学加章的学籍表(学籍变动轨迹证明)等材料到报名的民办学校进行现场资格审核。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及其监护人需提供居住证或务工凭证(父母一方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户籍所在地的户口簿、父母身份证。

(3)8月8日至14日电脑派位及录取。进行报名、直升数据整理、公布电脑派位学校、现场电脑派位、公布录取结果、学生到校报到等工作。

(4)8月15日至16日,补录及其他。民办学校补录。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区教育行政部门安排到对应辖区内公办学校,若对应辖区内公办学校无空余学位,统筹安排到其他公办学校。民办学校招生工作具体安排将在《洛阳市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实施方案》公布。

网上信息采集时,应当采集学生基本信息、家庭住址及家长姓名、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严禁采集学生家长职务和收入信息。信息采集工作应在招生入学时一次性采集,不得利用各类App、小程序随意反复采集学生相关信息。

(二)相关说明

1、各学校在规定时间内招收完学区内学生和符合条件的进城人员随迁子女后,学生少于招生规模的学校,在保证学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且不超过规定班额的前提下,确有空余学位,拟接收的学生须经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后分类上报。中小学于8月13日前将学位空余分类情况上报区招生办,经批准后方可招生。

2、进城人员随迁子女就学按《洛阳市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执行,建立健全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相关学校要做好审验入学接收工作,以公办学校为主,统筹安排就读,确保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应入尽入”,维护其受教育权利。各招生单位要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协调,联合公安部门做好学生及监护人的户籍信息和进城人员及随迁子女居住状况的审查工作,把好“户籍迁移”关,防止为“择校”而虚设、挂靠、迁移户籍;联合住建部门做好学生及监护人的房产地址信息的核查工作;联合人社、工商部门做好进城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相关材料(劳动合同、营业执照、社保证明)的核查工作;联合纪检监察部门做好对招生全过程和各相关单位履职情况的监督工作。

3、保障特殊群体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认真落实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做好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精神。各学校要按划片范围排查摸底,逐户登记,确保特殊群体适龄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做好残疾(或孤独症)儿童少年的调查摸底工作,“一人一案”进行分类安置,保证各类残疾(或孤独症)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残疾(或孤独症)儿童少年可在特殊教育学校或培智学校就学,具备随班就读条件的也可到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学校要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具体措施,指定专人负责,积极开展融合教育,为残疾(或孤独症)儿童少年提供无障碍的校园人文环境。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做好残疾(或孤独症)儿童少年的入学工作,对于无法随班就读的残疾(或孤独症)儿童少年,可协调组织到市特教中心学校、洛龙区培智学校等有办学资格的培智学校就读。对需要专人护理、不能到学校就读的安排送教上门,依法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

4、要进一步健全镇办、学校、家庭等多方联控联保责任制,不断完善“一校一案”控辍保学工作方案,压实责任,坚决防止因疫、因贫、因病辍学。重点做好残疾儿童、贫困家庭儿童、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入学工作,加强教育关爱与帮扶,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各学校要宣传好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政策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做好困境家庭学生的帮扶资助,确保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贫困而失学。各学校要做好学籍接续工作。

5、要落实《义务教育法》及相关政策规定,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子女、伤残警察子女、组织部门选派的艾滋病帮扶人员子女、被授予见义勇为荣誉称号人员子女、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子女、援外医疗人员子女等符合优抚条件的优抚对象,细化入学操作程序,落实好入学优待政策。

洛阳市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其子女入学按照《河南省教育厅 中共河南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实施细则〉的通知》(豫教人〔2022〕41号)文件执行,优先安排入学。

6、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学籍管理,充分认识学籍是招生入学结果的体现,要按照教育部《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河南省义务教育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及时完成小学新生注册和初中学籍接续。要严格落实学生“人籍一致,籍随人走”,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严禁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7、各学校要落实属地管理排查责任。学校要会同有关部门认真排查并依法依规上报查处社会培训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或其他形式妨碍义务教育实施的行为。对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8、各个初中要做好初三毕业生非就读普通高中学生中等职业教育工作,确保高中阶段学生应入尽入相应学校就读。

9、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十项严禁”纪律。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严禁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严禁义务教育学校对学生进行成绩排名、宣传考试状元和升学率。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就近分配入学后,自行选择到其他学校就读的学生,初中毕业时参加普通高中招生,不享受分配生待遇。各学校要签订洛龙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承诺书(附件7)。

三、普通高中招生

2022年各普通高中学校严格实行属地招生政策,即地处县域的普通高中应在本县域内招生,地处市区的普通高中应在市区范围内招生(孟津、偃师招生范围保持不变)。2022年普通高中招生考试仍与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合并进行。实行全省统一命题、统一试卷、统一考试时间、统一网上报名、网上填报志愿、网上录取。市教育局统一组织考试,统一阅卷、统一招生。

(一)报名

2022年中招报名及考试工作由区招生办负责,统一组织实施,各学校一律通过河南省基础教育综合信息服务平台(http://gzgl.jyt.henan.gov.cn,以下简称“服务平台”)进行志愿填报。

(二)命题

按照《教育部关于加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命题工作的意见》(教基〔2019〕15 号)要求,各学科命题均以义务教育课程标准(2011年版)为依据,体现课程改革的理念与要求,减少单纯记忆、机械训练性质的内容,突出对学科主干知识和学科素养的考查,增强与学生生活、社会实践的联系,注重考查学生在具体情境中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引导发展素质教育。道德与法治学科的时事政治命题范围为“考查2021年国内外重大时事,2022年1月以来的国内外重要时事,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及党和国家在现阶段的重要方针政策”。

(三)考试

2022年统一命题考试的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生物、地理,生物、地理学科为初中二年级考试科目,成绩以A、B、C、D四个等级呈现,等级划分比例为 25%、35%、35%、5%,等级划分范围与招生范围一致,成绩等级作为学生次年中招录取的参考依据(报考普通高中均需达C等或以上;艺术和体育特长生<尖子生>)可以放宽至D等)。英语听力考试采用光盘播放,各考点要统一配备相关设备。为统筹做好中招分数公布及疫情防控工作,今年中招考试时间为 6月22日-24 日,具体科目考试时间和分值见《2022年河南省普通高中招生考试方案》(附件1)。

根据省、市疫情防控要求,取消我市2022年初中毕业生体育、实验操作及信息技术考试,相应成绩不再计入中招考试成绩总分值。2022年中招成绩总分值为600分。

综合实践活动(含信息技术、劳动技术、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体育、音乐、美术等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应进行学业考查(考试),以初中学校为主实施,体现在学生的综合素质评定之中。

城市区考务工作由市招生办统一组织实施。

(四)阅卷

    全市中招阅卷工作由洛阳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选聘责任心强、理论和专业水平高的教师参加阅卷工作,加强阅卷队伍管理,搞好培训,不断提高阅卷质量。加强对阅卷工作的督查和监控,强化对主观题的复评,继续实行作文由三人独立评阅制度。加强试卷评分复核工作管理,明确每个学科试卷抽样复核的具体数量和比例,并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复核。全部采取网上阅卷,提高阅卷的科学性、准确性,确保客观、公正。

(五)录取原则

普通高中录取全部在服务平台上进行,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定结果和考生报考志愿是普通高中录取的主要依据。全市将按照普职招生比例大体相当的要求,划定城市区和各县区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实行网上统一录取,未参加中招考试的学生,一律不能被普通高中录取。未经网上统一录取的学生一律不予注册普通高中学籍。

(六)志愿填报

考生在中招考试之前填报志愿,具体时间5月29日至6月1日24点止。考生志愿填报签字确认后不得更改。

各县、偃师区和孟津区考生志愿由其教体局负责设置。城市区考生志愿设置如下:

1.市提前批志愿:分两个批次,考生可自主填报,每个批次可选报两个志愿,也可不填报。

第1批次:面向全市招生,填写第 1、2志愿。 

第1志愿为示范性高中特色班。考生可选报一个志愿,也可不填报。

洛阳理工学院附属中学·女子足球实验班,河南科技大学附属高级中学·男子足球实验班,洛阳理工学院附属中学·美术班,洛阳市第八中学·音乐班(声/器乐)。

第2志愿为国际班、小语种和艺术特色班。考生可选报一个志愿,也可不填报。

高收费国际班:洛阳市第一高级中学·中澳班、中加班、中韩班,洛阳理工学院附属中学·中美班,河南科技大学附属高级中学·中美班。

小语种班:洛阳外国语学校·小语种班(日语、俄语、西 班牙语、德语、法语),洛阳市第五十九中学·俄语班。

普通高中艺术特色班:洛阳市第九中学·美术班、音乐班、其它班(舞蹈班),洛阳市第四十六中学·美术班、音乐班, 洛阳市第十九中学·其它班(体育舞蹈班)。

高收费民办学校特色班:洛阳市文兴学校·实验班。

第2批次:面向城市区招生,填写第 3、4志愿,为6所示范性高中统招班和创新班。考生可选报两个志愿,也可不填报。

统招班:洛阳市第一高级中学、洛阳理工学院附属中学、河南科技大学附属高级中学、洛阳市第三中学、洛阳市第八中学、洛阳市第二中学。

创新班:洛阳市第一高级中学。

2.市批次志愿:面向城市区招生,分为两个批次。

第1批次:14所公办高中。考生可选报两个志愿,也可不填报。

洛阳市第一中学、洛阳市第九中学、洛阳市第十二中学、 洛阳外国语学校、洛阳市第十四中学、洛阳市第十五中学、洛阳市第二实验中学、洛阳市第十九中学、洛阳师范学院附属中学、洛阳市第四十中学、洛阳市第四十三中学、洛阳市第四十六中学、洛阳市第五十九中学、洛阳市回民中学。

第2批次:15所高收费民办高中。考生可选报两个志愿,也可不填报。

洛阳梅森学校、洛阳长春中学、洛阳华洋学校、洛阳欧亚学校、洛阳佳林学校、洛阳市宏瑞达学校、洛阳东方理工实验学校、洛阳东方外国语学校、洛阳伊滨国瑾实验学校、洛阳格致学校、洛阳复兴学校、洛阳市东明外语实验学校、洛阳市新学道高级中学、洛阳枫叶双语学校、洛阳市文兴学校。

所有考生在“是否同意调剂”一栏须填写自己的意见方可保存填报信息,但该项目目前无法实现。

(七)统招生的录取

录取顺序按照志愿设置规则,依次进行。被上一批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以后批次录取。

1.面向全省的招生录取按照录取批次依次进行,第1批次录取时间安排在7月8日,第2批次录取时间安排在7月9日。

2.面向城市区的招生实行分学校划线、分学校公布、一次性录取的办法。录取时根据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和班额控制标准一次性确定每个学校的录取分数线。依据考生填报志愿和成绩按批次依次网上录取。上一批次没有录取的,参与下一批次的录取。同批次有两个志愿的为平行志愿,录取时如达到第一志愿学校录取分数,则不考虑第二志愿;如达不到第一志愿学校录取分数,则参加第二志愿学校的录取。考生可登陆服务平台查询录取结果。

3.达到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线仍未被录取的,可根据征求志愿,进行补录。(征求志愿学校信息将通过洛阳市教育局官网和“洛阳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适时发布。)普通高中录取工作应于8月20日之前全部结束。

被学校正常录取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普通高中学业资格,不予注册普通高中学籍,不能再被其他高中录取。

(八)分配生的录取

1.接收分配生的普通高中学校和享受分配生政策的初中学校。

接收分配生的学校为:洛阳市第一高级中学、洛阳理工学院附属中学、河南科技大学附属高级中学、洛阳市第三中学、洛阳市第八中学、洛阳市第二中学。

享受分配生政策的学校为:城市区所有初中学校。

2.普通高中招收分配生的比例为学校统招生计划的55%。

3.分配生的资格认定。

具备分配生资格的学生为:

(1)在城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注册学籍,在学籍注册学校连续就读3年的学生。

(2)分配生中招报名第一志愿必须为接收分配生的高中学校,并且只针对考生的第一志愿有效。

(3)就近分配入学后,自行选择到其他学校就读的学生,初中毕业时参加普通高中招生,不享受分配生待遇。

4.分配生的名额分配办法。

初中学校分配生数=(各初中学校在籍应届毕业生数/城市区应届毕业生总数)×接受分配生的普通高中分配生指标总数。 

5.分配生的录取。

(1)具备分配生资格的考生按照录取学校的分配生计划数及考生普通高中招生考试成绩由高到底录取。

(2)分配生可根据接收分配生高中学校录取分数线,降低50分录取,并且不得低于市区普通高中最低录取分数线。

(3)如果初中学校考入接收分配生高中学校的人数超过该初中学校的分配生指标数,则该初中学校分配生指标自动取消。

(4)初中学校分配生名额未完成的,接收分配生的高中学校空缺计划转录统招生。

各初中学校要在录取分数线公布后,将本校具有分配生资格的学生名单在校内进行公示,接受监督。经城市区中招办审核盖章后报市中招办备案。如有学校出现弄虚作假现象,市教育局将按有关规定给予城市区及初中学校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取消该初中学校下一年度分配生指标。

(九)特长生的录取

具有体育、艺术(音乐、美术)特长或潜质的学生可报考具有相应招生资格和招生计划的学校。考生初中毕业学校负责资格审查,市教育局体艺卫站组织体育生、艺术生的专业测试工作。专业测试合格的考生根据其学业考试成绩,择优录取。具体招生原则和办法依据《洛阳市教育局关于2022年市区普通高中招收体育特长生(尖子生)和艺术特长生的通知》实施。

1.体育特色班及特长生的录取

(1)足球试验班和体育尖子生专业测试成绩合格后,文化课成绩按照市教育局公布的普通高中招生最低控制线65%,由高至低进行录取。

(2)体育特长生综合测试成绩合格后,文化课分数按照市教育局公布的招生学校中招录取分数线降低20%(不得低于全市 文化课最低控制线),由高至低进行录取。

(3)在中招文化课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体育专业测试成绩由高至低择优录取。

2.艺术特色班的录取

艺术特长生综合测试成绩合格后,根据招生学校艺术特色班的招生计划数,文化课分数按照市教育局公布的招生学校中招录取分数线降低20%(不得低于全市文化课最低控制线),由高至低进行录取。

招收体育、艺术特色班的学校,应将体育、艺术特色班单独编班。考生一旦被体育、艺术特色班录取后,一律不得转入普通班。

(十)相关政策

(1).不断完善指标分配制度。逐步扩大优质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均衡分配到各初中学校(含民办初中学校)的比例,各县区分配生的比例要不低于55%,并逐步加大分配指标向薄弱初中和农村初中学校倾斜的力度,禁止跨区域分配指标。各县区可积极探索辖区内普通高中开展联合招生试点工作,按生源成绩平行分配到各校,逐步形成普通高中公平竞争机制,充分调动各普通高中的办学积极性,深化招生制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根据中招考试成绩对各县区、学校及学生进行排队或公布名次,严禁给初中学校下达升学指标。

(2).坚持属地招生原则。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原则上实行属地招生。地处县区的普通高中应在本县区内招生,地处城市区的普通高中应在城市区范围内招生。各县区、各校要严格 按照规定的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招生时间、招生方式进行统一招生。市教育局将加强对各县区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监管, 对违规招生的行为,将严格追究对应县区教体局和学校的责任。

(3).加强民办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管理。贯彻落实《教育 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中招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21〕1号)精神,民办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纳入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招生范围应与所在地公办高中保持一致。 民办普通高中要认真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要求,严格按照招生政策进行招生宣传,自觉规范招生行为,不得超计划招生,不得自行录取无档案考生,不得录取学校所在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下的学生,不得在招生宣传中以高额物质奖励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加强对民办学校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管理。对在招生工作中违规违纪、弄虚作假的民办学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4).规范宏志班招生。宏志班招生对象为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具体认定办法参照《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民政厅 河南省扶贫办 河南省残疾人联合会转发<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杂费政策对象的认定及学杂费减免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教财〔2016〕964 号)执行。市教育局将依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对宏志班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核,并将相关证明上传服务平台。

(5).严格控制中招政策性加分。按照“谁主管、谁认定、 谁负责”的原则,公安、侨务等有关部门须向教育行政部门或考生出具有效的加分证明材料。对所有申请享受政策照顾的考生,其资格经学校和县区招生管理部门审查、相关管理部门协查确认、公示无异议后,确认符合规定者,报考普通高中按政策性加分对象和标准(附件2)实施。同一考生若符合多项照顾条件,只享受其中最高一项分值照顾,不得累计计算。除国家和省规定的照顾录取政策外,各县区各校不得自行增减照顾项目。要确保真正符合条件的考生切实享受到照顾政策,坚决杜绝弄虚作假骗取照顾资格的现象发生。

(6).认真落实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升学考试政策。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12〕180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居住证实施办法的通知》(豫政〔2016〕76号)精神,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健全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中招升学考试政策,确保符合《国家居住证暂行条例》要求的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能够在流入地参加中考。

(7).切实保障听力残疾学生公平参加考试权利。听力残疾(500Hz、1000Hz、2000Hz、4000Hz 的纯音听力检测结果为每侧耳的平均听力损失都等于或大于 40 分贝[HL])学生,可凭地市级以上医院(含地市级)出具的听力检测证明(报告),向所在初中学校申请免英语听力测试,经初中学校公示5天无异议,由县区中招办报市中招办审核批准后,可免试英语听力。免试听力学生英语听力成绩按照其英语非听力部分得分比例计算,计算公式为:免试听力学生英语听力成绩=英语听力部分总分×(非听力部分得分÷非听力部分总分)。

(8).建立健全招生管理诚信和公示督导制度。建立健全普通高中招生考试、综合素质评定和普通高中招生录取诚信机制,各参与考试招生录取的相关工作人员都要签订诚信协议,建立诚信档案。凡违背诚信承诺、发生违规违纪行为的,要立即停止其职权,今后不得聘请其参与相关工作;造成严重后果 的,要依法依纪追究责任。各县区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招生录取方案、考试收费标准、加分学生名单以及初中毕业生综合素 质评定方案、内容、方法、程序等,均要在招生前上报市教育局备案并向社会公示,强化管理和监督。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目标任务

各县区要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要求,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中招考试工作。要加强与卫健、市场监管、公安、交通等部门联系,细化考试防疫工作方案,做好中招考试各环节的疫情防控工作,严防聚集性疫情发生,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要针对中考期间可能发生的极端天气和自然灾害,指导学校做好应急预案,处理好各类突发事件,全力保障中考安全、平稳、顺利进行。

(二)强化责任意识,严肃考风考纪

(1)教体局要按照国家和省教育考试的有关要求,统一设置考点、考场,规范考场布置,同时加大标准化考点建设力度,力争将中招考试全部安排在标准化考场进行,确保考试安全。

教体局要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职责。按照“统一考试,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完善中招考试组织方式。教体局主要领导为当地中招考试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负直接领导责任,同时要认真明确各个环节的责任人,细化目标任务,明确工作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做到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保证考试各项工作要求落到实处。要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对履职不到位甚至顶风违纪的行为要实行“零容忍”,不但要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相关责任人也要一并追究,从严处理,绝不姑息。对玩忽职守造成考点考场纪律混乱、出现严重作弊现象,或者直接参与作弊的考试工作人员,其所在单位要视情节轻重依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要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违纪考生,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将作弊行为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三)规范招生管理,维护招生秩序

一是严肃招生纪律。严禁以任何形式提前组织招生、超计 划招生、违规跨区域招生、“掐尖”招生;严禁学校间混合招生、招生后违规办理转学;严禁公办学校参与举办的民办学校以公办学校名义招揽生源;严禁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组织的考试结果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免收学费、虚假宣传等方式争抢生源;严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下的学生;严禁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招收借读生、人籍分离、空挂学籍;严禁收取择校费、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以及跨学期收取学费;严禁公布、宣传、炒作中考“状元”和升学率;严禁以国际班的名义变相招收普通类考生,凡被录入国际班的学生,一律不得转入普通班。二是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教体局和初中学校要认真执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教基二厅函〔2010〕10 号)要求,不得限制学生报名,严禁强迫学生违背本人意愿填写志愿,不得采取任何不正当的手段争抢生源,杜绝违规招生。三是严格执行收费政策。普通高中学校要严格按照国家、省以及市有关部门规定的收费项目、标准和办法进行收费,任何单位和学校不准违规收费。严禁以借读生、代培生、旁听生等名义招生并收费;严禁向学生收取赞助费、建校费、捐资助学费等。教体局要依托服务平台进行信息采集、志愿填报、成绩发布、招生录取、学籍注册等工作,加强对招生情况的监控和管理,实行阳光招生,保证中招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考生应认真填写《洛阳市2022年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6),纸质版由考生本人和监护人签字后由学校统一上报县区中招办。

(四)重视宣传指导,提高服务水平

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做好招生政策宣传工作,要通过多种形式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招生方案、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报名条件、录取结果、咨询方式,确保考生及时了解招生政策和相关信息。各学校要加强对考生填报志愿的指导,认真做好考生和家长的咨询接待工作,切实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教体局要为考生提供更加人性化的考试服务,为残疾人考生等特殊群体平等报名、参加考试提供便利,营造温馨考试环境。

不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各高(完)中、初中一律不得进入生源学校干扰教学秩序。各招生学校要做好服务工作,设立招生服务窗口,公布招生电话,方便群众咨询。各初(完)中学校要召开家长会等专题会议,利用多种形式,将招生政策宣传到每一个考生与家长。

(五)严肃纪律,严格责任追究

各学校要开展对招生入学政策、群众关心的疑难点的宣传释疑工作,取得家长的理解和支持。在招生期间,各学校要设立服务专窗,安排专人做好来自社会各方面的咨询、来访,关注各类网络舆情,限时办理群众反映的问题,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把矛盾化解在学校,不准出现推诿扯皮、激化矛盾、上交矛盾等现象。

对违规招生致使学生无法注册学籍的,招生出现大班额的或其他违规招生,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要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的责任。2022年秋季开学后,教育体育局将组织对所属中小学执行和落实《义务教育法》、教育部“十项严禁”纪律和省、市招生政策规定及规范办学行为等工作情况,进行一次专项检查。

区招生办电话:0379-65151568

区招生工作投诉举报电话:0379-65156562   

 

附件:1.2022 年河南省普通高中招生考试方案

2.河南省中招政策性加分对象和标准

3.洛龙区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跨学区承诺书

4.洛龙区2022年中招工作安全保密责任书

5.洛龙区2022年中招工作诚信协议书

6.洛龙区2022年中招考生诚信承诺书

7.洛龙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承诺书


附件二.doc

附件一.doc

附件四.doc

附件五.doc

附件六.doc

附件七.doc

附件三.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