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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基金会管理条例》有关社会组织(含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基金会)年检的规定,现就区本级社会组织年检事项进行通告:

凡 2018 年 6 月 30 日前在我区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 2019 年 5 月 31 日前接受年检。年检资料请登录洛龙区民管办(www.llqmgb@126.com 密码65156998)邮箱自行下载,咨询电话:65156998。对无故不参加年检或年检不合格的社会组织,将按照相关条例规定依法处理。

 

 

2019年 4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