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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扩大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范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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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9-04-24
来源:
各县(市、吉利区)公安局、城市区各分局:
为方便我市居民在各县(市)之间,以及各县(市)与市区之间异地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决定从2019年5月1日起,在原异地证受理范围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范围。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扩大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范围
异地办理居民身份证的范围从之前的全市公安机关户籍窗口仅限于受理在本辖区就业、就学、居住的洛阳市以外的外省(市)户籍人口居民身份证,扩大到各县(市、吉利区)公安局户籍窗口可异地受理在本辖区就业、就学、居住的其他县(市)和洛阳市区户籍人口居民身份证,洛阳市区户籍窗口可以异地受理在本辖区就业、就学、居住的洛阳市各县(市、吉利区)户籍人口居民身份证。
附:1、公安部《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工作十条准则》
2019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