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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身份证实现照相取证“自助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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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9-11-22
来源:洛阳市公安局户政六项便民措施工作规范的通知
根据洛阳市公安局“高质量民意警务建设”的要求,自2019年8月1日起,在业务量较大的户籍室配备了身份证自助拍照、身份证自助取证等设备,实现身份证照相优照优选,自助领取。
身份证自助照相机身份证受理范围为:河南省内身份证受理,含异地身份证业务。在自助照相设备上办理异地身份证业务时受理材料简化,不再要求提供身份证明和居住证明。身份证自助照相机提供语音操作提示,只要按照语音提示完成照相优选、指纹采集、自助交费、邮政快递、打印受理凭条等项目。在未开通二维码收费的户籍室办理居民身份证,应当到人工窗口交费。
身份证自助取证范围为:本所办理的居民身份证。个人在收到领取身份证的短信提示后,可到自助取证机上领取证件。身份证自助取证机提供语音操作提示,按照语音提示即可轻松完成取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