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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加快户籍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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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0-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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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河南省户籍制度改革有关部署,进一步加快我市户籍制度改革,进一步放开城镇落户条件,全面提升我市户籍人口数量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质量,经市政府研究,户籍制度改革主要内容及措施如下:
一是全面放开我市城镇落户条件。本人在城镇实际居住、就学、就业的,即可向当地公安机关申请迁移落户。在当地暂时没有合法产权房屋的,可以将户口迁移至用工单位集体户、学校集体户或租赁房屋处社区公共户口。
二是建立以实际居住地和社区集体户相结合的户籍登记制度。全面设立社区集体户,无稳定住房人员在社区集体户登记户口。
三是建立以居住地为载体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提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全面提升居住证覆盖率,将户口没有迁移的进城人员纳入居住证管理;全面落实和新增居住证权益保障,缩小或消除居住证和常住户口之间待遇差别,保障持证人享有基本公共服务。
四是落实户籍制度改革各项配套措施。发改、财经、公安、农业农村、自然资源、教育、人社、住建、卫健、交通等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责任务,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形成工作合力,协同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