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公共服务 > 公共法律服务

为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自今年以来,洛龙区司法局为每个村(社区都配备一名职业律师当法律顾问,进行对口服务,实现121个村(社区)100%全覆盖,做到“一村()一法律顾问”。

一是以健全的制度督促村(居)法律顾问工作落实。完善《村(社区)法律顾问管理办法》,每月入村服务不少于8个小时,每季度开展一次法治讲座,每年以村(居)顾问所在执业机构为单位开展一次法律服务进村(居)的大型活动,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律师及律师事务所年审考核,实现“公开化、透明化”服务,并定期入村(居)交流走访,充分了解群众的法律需求,建立微信群121个,高效率为群众提供服务;结合律师流动性大的特点,及时挑选综合素质最优的律师对缺位的村(居)顾问进行补充,实现全区121个村(居)顾问全覆盖。

二是以月通报促进村(居)法律顾问工作开展。对村(居)顾问每月入村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好的做法进行表彰加以宣传,存在问题的进行批评并限期整改,进一步促进村(居)工作有效开展。

三是以签约服务促进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改进。121个村(居)顾问与121个服务村(居)签订《2021年度村(居)法律顾问合同》,提供各类法律方面的答疑服务。

四是以入村宣传扩大村(居)法律顾问工作范围。创新工作方法,以多元化形式入村开展工作,让群众全面了解村(居)法律顾问工作的服务性质和服务范围。

五是以公示公开促进村(居)法律顾问工作公平。在各村(居)明显位置安装“村(居)顾问公示牌”,将村(居)顾问的各项信息进行公式,实现真正“零距离”沟通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