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公共服务 > 公共法律服务

洛龙区法律援助中心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坚持把“我为群众办实事”主题实践活动贯穿党史学习教育全过程,坚持政治导向、为民导向、效果导向,注重解决好群众的烦心事、揪心事、闹心事,推动实践活动落地见效。

一是以便民为导向,确保便捷高效。提高工作效率,缩短审查时限,做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对农民工、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开辟“绿色通道”,优先受理、优先审核、优先指派。对行动不便的残疾人、老年人等受援群众,提供上门法律援助服务。

二是以利民为目标,确保普惠均等。围绕预防青少年犯罪,举办法治校园活动;围绕电信诈骗等社会热点问题,开展村居普法活动;围绕法治军营建设,开展法律援助进军营活动。采取庭审旁听、受援人回访等措施,强化案件质量监管,提高办案质量,提升群众满意度。

三是以惠民为宗旨,确保合法权益。将老幼弱病作为法律援助重点对象,将涉及劳动保障、婚姻家庭等与民生紧密相关的事项纳入援助范围,切实解决困难群众切身利益问题。加强农民工法律援助力度,办结69件农民工案,挽回经济损失130余万元。

截至目前,共办理援助案件532起,提供法律咨询2369人次,多次受到省市表彰,赢得群众广泛赞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