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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医疗机构审批管理,根据《关于印发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卫医政发〔2022〕33号)文件精神,现将诊所备案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日期为2023年11月13日至 2023年11月19日。

地址:洛龙区行政中心        

邮编:471023

诊所备案信息如下:

诊所备案公示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