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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执法聚合力 臭氧管控落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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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0-07-25
来源:洛龙环保分局
根据洛阳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汽油储油库加油站油罐车油气污染防治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为有效减少VOCs排放,降低夏季臭氧污染影响,市生态环境局洛龙分局高度重视,会同区商务局和市场监督管理局成立联合执法工作组,开展专项行动,全力推进我区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目标任务的完成。
一是强化责任,主动出击。在专项行动期间,市生态环境局洛龙分局、区商务局和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尽其责,通力协作,采取日查和夜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区内的31家加油站进行了100%检测摸排,确保全区加油站实现高温期间,加油站卸油作业时间100%调整到每日20点至次日8时;抽检车用92号汽油24个批次、95号汽油22个批次、柴油25个批次、车用尿素10个批次,抽检产品100%检验合格。
二是强化监督,严格执法。联合执法工作组重点对加油站落实环保手续情况、油气回收系统使用维护制度建立情况、油气治理设施使用情况、检查和维护台账、油气跑冒滴漏情况、装卸油时间调整情况、装卸油视频监控系统安装运行情况和年度检测等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并对油气回收装置运行情况进行现场检测。经现场检测发现洛阳东城石化有限公司、洛阳市宏高加油站有限公司和洛阳市南北石化有限公司涉嫌未正常使用油气回收装置,市生态环境局洛龙分局正在进行立案调查。
三是刚柔并济,服务靠前。针对当前疫情的实际情况,联合执法工作组在现场检查的过程中,边检查、边宣讲、边培训,多措并举,文明执法,努力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对检查中发现的轻微违法行为,按照《洛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减轻和不予行政处罚的实施意见(试行)》(洛市环〔2020〕20号)的规定,要求立行立改,立即完成整改,整改完成后不予处罚。如:壳牌河南石油有限公司洛阳太康路加油站25号加油枪油气回收集气罩轻微破损,现场执法人员及时指出,该加油站立即停止该加油枪的使用,并悬挂禁止使用警示牌,立即进行整改。
下一步,联合执法工作组将继续强化对加油站油气回收装置监督检查工作,巩固此次联合执法检查成果,不断提升加油站油气回收设施规范运营管理水平,确保辖区内加油站油气回收装置正常运行,最大限度地减少VOCs对环境空气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