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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航富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公司年产100万件光电连接配件项目拟审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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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09-25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洛龙分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分局拟对中航富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公司年产100万件光电连接配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为保证拟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分局管理科。公示期为2024年9月25日-2024年9月30日。电话:0379-65993211传真0379-65993211 通讯地址:洛龙区开元大道212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中航富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公司年产100万件光电连接配件项目 | 洛阳市洛龙区宇文恺街26号 | 中航富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公司 | 洛阳三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租用中航光电现有生产车间建设年产100万件光电连接配件项目。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环保投资9万元。 |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等废气经烟尘净化器处理后通过加强车间通风无组织排放,废气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标准和《关于印发洛阳市2021年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差异化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的通知》及《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相关标准要求。 二、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及营运期产生的生活污水经中航光电现有化粪池进行预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新区污水处理厂进深度处理。污水排放应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及新区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采取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等措施以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四、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产生的废线缆边角料、废焊丝及焊渣等一般固废收集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与生活垃圾一同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外售;废过滤材料、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固废及危废排放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