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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10月14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分局拟对东莞市翔通光电技术有限公司洛阳分公司光纤连接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为保证拟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分局管理科。公示期为2024年10月14日-2024年10月18日。电话:0379-65993211传真0379-65993211 通讯地址:洛龙区开元大道212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东莞市翔通光电技术有限公司洛阳分公司光纤连接器项目

洛阳市洛龙科技园区产业集聚区杜预街中航光电基础器件产业院内

东莞市翔通光电技术有限公司洛阳分公司

河南佳蓝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租用中航光电现有厂房建设光纤连接器项目。生产规模为年产100万件光纤连接器。项目总投资500万元,环保投资10万元。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清洁废气、胶粘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并由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28m高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标准和《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相关标准要求。

二、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生活污水及清洁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新区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污水排放应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及新区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采取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等措施以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四、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废胶桶(管)、超声波清洗废液、废活性炭、废UV灯管及废无尘布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固废及危废排放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